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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公务员行政能力指导(中)之试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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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公务员行政能力指导(中)之试卷分析

下面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的每一个组成部分进行简单应试分析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之图形推理
    综述:
    (一)言语理解与表达
    根据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本部分试题包括片段阅读与文章阅读两种题型。言语理解与表达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内容涉及现代汉语的书面理解和表达,主要考查考生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在现代社会中运用语言文字信息进行交流、沟通和完成工作的能力。具体讲主要包括对词和句子一般意思和特定意义的理解;对比较复杂的概念和观点的准确理解;对语句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在干扰因素较多的情况下,能比较准确的辨明句义,筛选信息;在理解文意的基础上对文章的主旨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二)数量关系
    数量关系包括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部分,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数量关系的理解、计算和判断推理的能力。
    (三)判断推理
    判断推理能力是人的智力的核心成分,它的强弱往往反映一个人对事物本质和事物之间联系的认知能力的高低。国家公务员担负的行政管理工作,所面临的事物间的关系和矛盾十分复杂,要处理好这些复杂的关系,必须具备较强的判断推理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词语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认知理解、比较、组合、演绎、综合判断等能力。即考查应试者的逻辑推理判断能力,包括对逻辑判断和逻辑推理两种能力两部分。判断推理下设题型中演绎推理的难度相对比较难,下面我们就针对演绎推理做一下考试分析:
    演绎推理命题趋向及变化分析:
    题量为15题,对近五年(2000至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演绎推理题目的分析,可见如下命题变化:
    1、题目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广泛,几乎涵盖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各个领域,有时还会出现很专业的术语。
    2、题目题型的变化越来越大,涉及加强型、削弱型、前提型、结论型等各种题型。
    3、题目越来越趋向逻辑学专业化。
    定义判断
    一、定义判断题的说明
    定义判断主要考查考生运用给定标准定义进行判断的能力。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然后再对该概念进行定义,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件或行为。题干中给出的定义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这种题不是很难,考的不是平时知识积累,考的是一种领悟能力,是一种严格理解和规范理解的能力,要答好这种题目必须掌握一定的技巧,并进行适当的训练。
    这种题共10道,用时一定要控制在8分钟以内,即每道题48秒左右,是标准时间题。
    二、定义的基本逻辑知识
    1.定义的要素
    定义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被定义项就是通过定义来揭示其内涵的概念;定义项就是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联接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组成定义项的概念是定义联项。象“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其中“意外事件”就是被定义项,“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就是定义项,是指就是定义联项。
    2.定义的特征
    概念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即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这个概念的含义,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具有的本质属性。
    如“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中“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是商品的内涵。概念的外延就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即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或事物。例如商品的外延就是古今中外一切的商品。
    3.定义的逻辑方法
    定义的方法是“属”加“种差”的方法。“属”加“种差”的定义,就是通过揭示概念最邻近的“属”概念和“种差”来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如,“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诉讼标的”的定义中。“法律关系或权利”就是“属”,表明是诉讼标的 “法律关系或权利”的一种,而“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的)”就是“种差”,表明诉讼的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基本特征。二者结合揭示了“诉讼标的”的内涵,便得出了“诉讼标的”的定义。
    公务员考试所给出的定义是不容置疑的,这就要求应试者在解题时,要理解被定义项的内涵,不要放大或缩小,否则就会对定义产生误解,犯类似“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错误。
    三、考试内容
    经过研究,我们发现最近几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定义判断试题有如下特点:
    1.定义本身不容置疑。依据这个定义所确定的正确选项可能与现实生活中的政治、经济、领域有不一致的地方,考生不要因此产生障碍;
    2.题材比较集中,法律概念占据主体题材。前两年的题目几乎全部是法律概念,但2004年法律概念的比例有所下降,这也将是以后的命题选材的趋势;
    3.定义、概念本身比较专业,但都是一些比较基础的概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会有所接触,一般不会很陌生;
    4.题目一般比较容易,但若不参加专门的培训和指导还是很容易答错。是一种不需平时知识积累,一点即道,不点易错的题型。
    5.提问形式有肯定性的判断和否定性的判断两种类型。前者是指选出一个最符合定义的选项;后者是指选出一个最不符合定义的选项。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定义判断并不是判断定义本身的正误,而是根据给出的定义(定义核心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全面的理解、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最终选择最符合题意的备选项.
    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定义判断名为定义判断,实质是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推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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