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申论研究专家郭五林:申论作文是否要照搬对策?

公务员2006-09-02gzhgz.com信息来源

A-A+

申论研究专家郭五林:申论作文是否要照搬对策?

在本书最后,对申论应考中的最常见的一个疑难问题予以澄清事实。自从我研究申论以来,就经常接到各地考生来信询问,申论中第二题和第三题有何区别?这个问题引发我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思考,也使我对这个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这让我感受到教学相长的益处。如有个学生书面询问:
  “第三题,就给定资料的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在这题之中,最后的解决问题是时候是不是把第二题在叙说出来,填加一些词语就可以了,因第二题就是说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呢?我的分数总是在50多分,不见长,可能有些方面不够好!
  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我看过多种参考资料,鲜有对此进行过论述的。这个问题对考生来说来说相当重要,它可能是确定学生的成绩上不了上得了一个档次的问题,它对学生的作文来说,至少起着15分的作用。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就可能多得10分左右。没搞清楚,将第二题的答案搬到第三题的文章里边,很可能少得10分以上。下面我对此进行分析。
  第二题“提出对策(方案)”与第三题“解决问题”的联系在于三点:
  一、从出发点来说,提出对策(方案)和解决问题都是对给定事实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
  二、从过程来说,都讲求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都要求在理论上合乎社会发展规律和事物内有逻辑,在实践中都可以执行。
  三、从结果来说,都是为了使事实由非常态进入常态,都是使事实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
  其区别也同样有三点:
  一、从职能归口方面来看,二者的出发点有所不一。前者站在组织的角度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后者是以特定身份出发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以,在考试中,第二题的作者身份相对自由,如2001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第二题的要求是“假定你是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请你就PPA风波所引发的问题提出善后处理意见。”也就是说,考生可以选择自己熟悉的职能部门来谈,既可以从主管部门来谈,也可以从协管部门来谈。其主体是宽泛的,只要从公务员的角度出发即顺理成章。
  而在第三题的作文中,对论者的主体身份要求是严格的,经常是以相对具体部门的人员身份来谈问题,所以看问题的立场、角度就有较强的限定性。如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第三题“情景之二”就要求从“作为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角度“在当地电视台专题节目中的讲话。”而2004年则要求“你作为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其主体是限定的,必须从特定部门,特别是领导人的角度出发来论述问题。
  二、从要求来看,第二题提出对策“注重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加以文字篇幅简短,理论的可行性常常蕴含在行动的可操作性里,它通过归口的管理职能划分、合理的措施安排、恰当的实施手段等来体现,一般不阐述理论,以务实的方式出现。
  而第三题的论证要求“观点明确,论证有力”则要求既要务虚又要务实,要将理论和事实完美地结合起来,对其所提出的解决方法,都应当有一定的理论支持。
  三、从表现形式来讲,第二题的对策常用“主管部门干什么”、“协管部门一干什么”、“协管部门二干什么”、“协管部门三干什么”、“新闻宣传部门干什么”这种由主到次的方式来排列对策。
  而第三题的论证要求“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等,所以论证过程中更常用先务虚后务实,先理论后实践,先抽象后形象,先主体后客体,先主要后次要等方式来进行。句子顺序和词语顺序严格按照重要到次要的内在规律排列。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公务员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公务员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公务员申论写作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