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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关于法和法治的基础知识

公务员2006-09-02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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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关于法和法治的基础知识(9)


(1)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或违约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法定的无过错责任一般也属于民事法律责任。 
(2)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犯罪,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加以确定的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刑事责任只能是过错责任。犯罪的认定必须以行为人有主观过错为条件。 
(3)行政法律责任。指行政违法所引起的责任。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侵权在行政诉讼中败诉所承担的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依行政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4)国家赔偿责任。即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侵权、造成损害,而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由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部分组成。 
(5)违宪责任。指由于有关国家和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某些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的活动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5.什么是法律责任的免除?免除法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责任主体有违法行为,并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某种关于免责的条件,而得以免除全部或者分法律责任的,称为法律责任的免除。法律责任的免除或称免责,与“无责任”或“不负责任”不同。前者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后者则是指主体是有违法行为,但尚不具备承担责任的条件,所以被依法认定为无法律责任,或不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免除与刑事和行政责任的免除有很大不同。民事免责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同意确定是否免责和免责的条件,即可以“私了”;而刑事和行政责任的免除则不能“私了”,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确定,即只能“公了”,综合我国法律实践,免除法律责任的情形一般有如下几种: 
(1)时效免责,即超过法定时效后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2)不诉免责,法律规定“告诉了才处理”的案件,只要当事人不起诉,即可免责。 
(3)自守立功免责,犯罪后有自守立功表现的,依法可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4)补救免责,即对那些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专门机关归责之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人,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5)协议免责,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达成全部或部分免责的协议,只有民事责任可适用协议免责。 
 
26.什么是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实施的惩罚性强制措施。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实现的一种主要方式。 
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相应的制裁措施也不同。民事违法责任的制裁措施称民事制裁,民事制裁由人民法院判定并实施。其制裁方式有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数十种之多。刑事违法责任的制裁是刑事制裁,也只能由人民法院来判定,方式是处以刑罚。开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分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分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行政制裁是追究行政违法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和行政处分三种,行政处罚分申试罚、资格罚、行为罚、财产罚和人身罚五类,具体又分警告、罚款、暂扣和吊销证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劳动教养是我国对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足以处以刑罚者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追究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等。违宪制裁是实现违宪责任的方式,实施的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裁形式主要有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罢免应承担责任的领导成员等。 
 
27.什么是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范调整人的行为主要是通过规定人们可以有什么行为,不能有什么行为,以及必须有什么行为,即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进行的。法律规范中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写在法条中的,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用这种法律规范调整人的行为,规范中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在这种受到法律规范调整的人和人的关系中实现了。可见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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