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务员考试检察专业知识练习题(含答案)

公务员2006-09-02gzhgz.com信息来源

A-A+

公务员考试检察专业知识练习题(含答案)(2)

2、某县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县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高某受贿一案时,侦查员王某、谢某将高某传唤到检察院进行讯问。高某拒不供认曾收受过他人的钱财,王某便说, “你没有收别人的钱,那你拿出证据来。”高某说:“你将我传唤来,你应当拿出我贪污的证据来,怎么还让我拿出无罪的证据呢?”王某认为高某态度不老实,叫法警周某治治高。周某遂用手铐将高某反铐在暖气管上达两小时之久。经报请院领导批准,王某宣布对高某拘留。对高某拘留三天后,法警周某将拘留通知书送到高某家,交给了高某的14岁的儿子。
  问:检察人员在办理高某受贿案中有哪些违法之处?为什么?

  公务员考试检察院专业知识练习题答案
  2005年1月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错   2.错   3.对   4.错   5.对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B   2.B 3.C   4.B   5.A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ABC   2.BD   3.AD   4.BCD   5.BCD
  四、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所管辖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2.受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并初步审查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3、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4、刑事抗诉:在我国,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法律手段。抗诉一经提出,必然引起人民法院对判决、裁定进行二审或再审,从而阻止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
  5、民事、行政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一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的法律监督。
  五、简答题(共15分)
  1、答:刑事审判程序监督的内容,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切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包括:
  1.对刑事案件的受理活动违法的;
  2.对刑事案件的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违法的;
  5.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
  6.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7.法庭审理中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
  8.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的。(每1点1分,共8分)
  2、答: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时,必须正确理解和掌握逮捕的法定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3分)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即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侦查阶段初步分析判断其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分)
  3.有逮捕必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较大,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2分)
  六、论述题(共10分)
  答:刑事抗诉有两种不同的形式:
  1.第二审程序的抗诉。即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也称为上诉程序的抗诉。(2分)
  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提出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也称为再审程序的抗诉。(2分)
  两种形式的抗诉有共同点,但也有区别。其主要区别是:
  1.抗诉对象不同。
  2.抗诉权限不同。
  3.审理的程序不同。
  4.提出抗诉的期限不同。
  5.抗诉作用不同。(5分)(展开论述1分)
  七、案例分析(20分)
  1、答:(1)县公安局在对杨某取保候审的保证问题上存在错误。根据规定,取保候审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3分)
  (2)公安机关在搜查过程中存在错误。根据规定,在搜查过程中发现违禁品的,无论是否与案件有关,都应当扣押。本案中侦查人员让杨妻自行销毁搜出的违禁品是错误的。(3分)
  (3)检察机关实施侦查监督的方法存在错误。根据规定,检察机关纠正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使用的文书应为纠正违法通知书,而不能用检察建议书。(4分)
  2、答(1)王某说,“你没有收别人的钱,那你拿出证据来。”这违反了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原则。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责任由司法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3分)
  (2)法警周某将高某反铐在暖气管上,是变相刑讯逼供的行为。不能在讯问中适用警械达到让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目的。(3分)
  (3)对高某拘留后三天才通知其家属,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后24小时以内应通知家属的规定。(2分)
  (4)法警周某将拘留通知书交给未成年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直接送达应交给犯罪嫌疑人成年家属的规定。(2分)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公务员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公务员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公务员专业科目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