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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网考前常识充电之刑法专题(二)

公务员2006-11-10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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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网考前常识充电之刑法专题(二)(2)

抢劫罪

1、在客观方面存在着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统一,目的行为是指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有当场性),方法行为指为了能当场劫取财物,而实施的暴力、胁迫或其他人身强制行为。“其他方法”应当是指由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

2、抢劫罪的八种法定加重构成的情形:(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3、转化型或以抢劫论的认定。这种情节在刑法典中大致有三处:一是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二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三是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

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他人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而非法占有,所谓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即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

诈骗罪

1、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最大区别就在于数额方面,由于行为人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以致“自愿”将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 给行为人或放弃自己的财产权。

2、组织 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依本条诈骗罪定罪处罚。

抢夺罪

1、抢夺罪,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同抢劫罪一样,取得财物都具有当场性和公然性,二者根本区别在于抢夺不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人身的方法,而主要是乘被害人不备,突然夺取财物。

2、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法定情形:一是携带凶器抢夺的,转化为 抢劫罪;二是实施抢夺行为之后,为抗拒抓捕、窝藏赃物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侵占罪

侵占罪,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罪。认定本罪的关键是客观方面行为人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逼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就范,将公私财物交由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控制或提供财产性利益。

2、敲诈勒索要求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何谓“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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