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六章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

招警2006-12-30gzhgz.com信息来源

A-A+

第六章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

第一节公安刑事司法

常考要点提示

(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任务、职权;(2)公安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3)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的概念和程序;(4)强制措施的概念、种类;(5)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和程序。

第二节公安行政执法

常考要点提示

(1)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2)公安行政执法的范围;(3)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原则、种类;(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构成要件;(5)治安管理处罚中不同年龄人、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醉酒人、一人实施数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行为、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6)治安管理处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7)治安管理处罚的追究时效;(8)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9)治安案件的处罚程序;(10)办理治安案件的执法监督;(11)劳动教养的性质、对象、期限、审批机关及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程序;(12)收容教育的性质、对象、期限、审批机关及审批手续;(13)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对象、期限、主管机关及决定强制戒毒的程序;(14)强制戒毒所的工作内容;(15)收容教养的性质及对象。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招警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招警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招警复习资料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