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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经济案例分析题复习指导

公务员2007-01-31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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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经济案例分析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案例分析题是要考察广大考生学以致用的能力,即要求考生能够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正确地加以运用。学习本课程不仅要掌握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而且要求能以这些基础知识和 基本原理为指导,从而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案例分析题要求考生能够根据所给的案例,综合运用其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对该案例进行正确的分析,并得出正确的结论。它是全面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考试题型。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标假冒。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商品名称,冒用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第八章 产品质量法

产品买卖合同中的例外约定。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售出的商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销售者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后,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追偿。如果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订阅的产品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利中的人格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三、练习题

甲厂为某县一白酒生产企业,该厂产品质量不高,销路不畅。该厂在市场调查中发现,同市乙厂所生产的"洪仙"牌46°白酒远比本厂的"洪河"牌白酒更受欢迎。为占领市场,该厂遂在本厂低档白酒上使用了与"洪仙"牌完全相同的酒瓶、装潢和标签,在市场上销售。此行为使乙厂声誉大跌,消费者纷纷投诉,指责乙厂,乙厂降价但产品仍然滞销,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试问:(1)甲厂的行为属什么性质?法律依据是什么?

(2)对甲厂依法应如何处理?

附:参考答案

(1)《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商品名称,冒用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2)①乙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若损失难以计算,则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②监督检查部门可责令停止侵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视其情节,可吊销营业执照。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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