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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考辅导:政治常识(常识部分)

公务员2007-04-03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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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考辅导:政治常识(常识部分)

  知识点睛与解题技巧
  
  政治常识的考查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当代国际经济与政治六个部分。这六个部分的内容广大考生在大学阶段已经学习,也参加过这方面的考试,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在这方面的考查要求与大学阶段的考试侧重点不同。下面就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作简要论述,以期能帮助广大考生把握复习方向,明确复习重点。
  
  一、唯物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1)世界的客观性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要以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为前提;社会及其发展规律是客观的。
  (2)人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不同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反作用。
   (3)人具有主观能动性
  客观规律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4)物质和意识的关系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有效改造世界的根本立足点;从实际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二、辩证法
  
  (1)联系的普遍性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必须具体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必须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
  (2)运动和发展
  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要有创新精神,支持新事物的成长,学会创造性思维。
  (3)规律
  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的存在与发生作用是客观的;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4)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矛盾及其特点;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对事物的特点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6)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相互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相互关系;做事情要把握重点和主流,同时也要统筹兼顾;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7)内因和外因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8)量变和质变
  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9)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三、认识论
  
  (1)发挥主观能动性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
  (2)透过现象看本质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认识要不断深化;真理是人们对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认识的根本任务是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创造性思维、合理想象在认识中的作用。
  四、人生观
  (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2)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价值观具有行为导向作用;正确的价值观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是新时期我国人民的正确价值取向。
  (3)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和社会
  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挥集体主义的调节作用;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自私不是人的本性;个人活动与社会发展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4)人生价值
  正确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正确进行人生选择的基础和前提;人生价值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两个方面;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人生价值的实现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人生价值的实现需要不断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走出人生价值观的误区,反对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
  (5)理想与现实
  理想是人生的奋斗目标,属于社会意识,也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崇高理想对人生、对社会的作用;把实现最高理想与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
  (6)实践
  实践是指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在社会实践中,实现主观与客观、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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