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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机关《公安基础知识》必考点归纳

招警2009-03-17京佳公务员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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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机关《公安基础知识》必考点归纳(2)

  第六章必考知识点有: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询问犯罪嫌疑人;

  询问证人;

  尸体检验;

  搜查;

  扣押物证、书证;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和程序;

  不适用行政拘留的四类人;

  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原则、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中不同年龄人、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醉酒人、一人实施数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行为、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

  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对象、期限等;

  第七章必考知识点有:

  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

  监督机构的职责;

  监督机构的权限;

  提起公安行政复议的事由;

  公安赔偿的构成要件;

  公安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监督的途径;

  行政监察制度(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第八章必考知识点有: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

  人民警察意识的内容;

  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五条禁令”的具体内容;

  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

  行政处分的种类;

  警纪处分;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

  《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

  除了上述知识点外,在复习的时候,大家还应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人民警察法》的相关条例作为补充,因为一些选择题的出题往往是根据案例来考查知识点的,因此,相关的法律条款一定要充分掌握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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