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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考行测常识判断复习讲义第三章:法律常识

公务员2011-11-08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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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考行测常识判断复习讲义第三章:法律常识(2)

 第四节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处罚程序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听证程序
适用条件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不适用简易或听证程序时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大额罚款
重要制度 ①一人执法 ②当场决定 ①调查检查:至少2人执法 ②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 公务回避: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委托听证:当事人可委托1至2人代理
重要时限 处罚决定书必须当场交付 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送达处罚决定 申请时限:应在被告知后2日内要求听证告知时限:行政机关应在听证7日前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

  【例】 (联考2011下)下列选项中不准确的是(     )。

  A. 行政处罚通常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有权行政主体管辖

  B. 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进行监督主要是采用抗诉的方式

  C.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决定后,应说明作出决定的法律依据

  D. 行政机关发现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解析】 C。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的决定时,要说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而不是在作出决定“后”,再说明法律依据。C项说法错误。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B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5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二、行政复议机关

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 备注
政府部门 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上级(两个)
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上级(一个)
垂直领导机关 海关、国税、金融等的上级机关
省级政府、部委 原机关自己 本机关
政府派出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上级
部门派出机构 该机构所在的主管部门或该主管部门的同级政府 上级和上级的上级
被授权组织 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上级
多个行政机关 其共同上一级机关
被撤销的机关 其职权继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第五节 刑法

  一、犯罪主体

  (一)刑事责任年龄

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 不满14周岁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6周岁
减轻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例】 (浙江2011)小张今年15周岁,根据《刑法》规定,他对下列哪种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A.  抢劫B.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C.  放火D.  贩卖毒品

  【解析】 B。《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本案中小张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能力

醉酒的人 应负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 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双目失明的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一)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以下三种:

  1.结果犯。要求犯罪行为造成法定的损害结果才构成既遂,如盗窃罪、故意杀人罪。

  2.危险犯。要求造成法定损害的现实危险才构成既遂。

  3.行为犯。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即视为犯罪既遂。

  (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新刑法修正案对总则部分的修改很可能成为考试命题的热点,应试者需要熟悉掌握。国考中对刑法知识的考查重点突出,不会出现冷僻的考点,应试者只要下功夫熟记最重要且最基本的内容,该部分内容便不会构成应试者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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