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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单位招考公共基础知识辅导:法律知识之商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医疗卫生2015-09-07www.Gzu521.net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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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单位招考公共基础知识辅导:法律知识之商法-个人独资企业法

法律知识之商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作为公共基础知识需要考生掌握的内容,要求学习识记。下面贵大在线人事人才网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该法共六章四十八条。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例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有限"、"有限责任"、"合伙"字样

B.公务员不得作为出资人

C.可以不设置会计账簿

D.没有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

【解析】C。根据《个人独资企垫法》第11条的规定,A选项的说法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和《公务员法》的规定,B选项的说法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所以C选项不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可知,D选项正确。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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