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设银行校园招聘考试《综合知识》精选试题(七)答案解析

金融银行2016-09-02www.Gzu521.net信息来源

A-A+

建设银行校园招聘考试《综合知识》精选试题(七)答案解析


1、【答案】D。解析:ABC项中,小王私拆同事信件、李某窃听嫌疑犯的家庭电话、公司职员私自在网上出售客户个人信息均构成对别人隐私权的侵犯;只有D项购买明星已经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并不构成侵权。故本题答案选D。

2、【答案】D。解析:抢劫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刑法上对构成抢劫罪的行为没有作出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本案中网友已经将钱交给了马某,即为既遂。故本题答案选D。

3、【答案】B。解析:《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B项正确。《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可见在犯罪的预备阶段可能发生的是犯罪预备。C项排除。《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可见犯罪中止要求具有自动性,而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的,中止之后不会再构成未遂,D项排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4、【答案】D。解析:人身自由受到侵犯和直接物质损失都应赔偿,因此选D。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赔偿范围,《行政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5、【答案】B。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D项的扣留非行政处罚的种类,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而不选。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金融银行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金融银行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