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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政绩工程”的善后

公务员2014-12-29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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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政绩工程”的善后

  【背景链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官之际,晒出了对各地“政绩工程”的治理清单:全国叫停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存在弄虚作假的436起问题中,共有418名个人被查处。这是中央首次大规模叫停“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之所以屡见不鲜,大致有以下原因。

  一是“政绩观”偏差。有些地方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实际需要和财力困难,急功近利,贪大求洋,追求所谓的“名片效应”、“施政亮点”,盲目追求大广场、宽马路、大草坪、大高楼,搞了大量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既劳民又伤财。

  二是“红眼病”作怪。有的城市在竞争追求活力过程中变了味,一味地为了竞争而去竞争,进而出现了一些城市建设违背国情、盲目攀比,超越资源环境、经济承受能力和群众的实际需要。

  三是权力观作祟。一些官员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之所以乐此不疲,还暴露了某些官员的权力显摆与奢华作风,把造豪华工程当成是领导魄力和地方形象的攀比对象,甚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背后还存在一系列的违规、违法勾当。

  四是领导决策失误。领导的决策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缺乏民意乃至于错误的决策,无疑是这些事情的幕后推手。决策机制不民主,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几乎不受监督和约束,是“摆设”工程诞生的重要原因。

  [措施]

  要想真正消除“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余毒,靠事后的严惩和补救肯定效果甚微,最关键的还是堵住工程上马的“口子”,源头治理、强化监管,让贻害无穷的烂尾没有“出场”。

  一是要彻底转变“唯GDP”考核导向,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引导官员们将重点转向结构调整、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上,让那些默默无闻、甘打基础的好干部不吃亏。

  二是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审批与建设环节的监管力度。工程建设历来是腐败问题高发、多发领域,“大楼建起来,人倒下”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特别是要重点对立项审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支付、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当增强工程透明度,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三是要建立领导决策终身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遏止各种“败家工程”。衡量一项工程是“民生”还是“败家”,关键看是否给百姓带来实在的利益,是否有利于改善民众生活,否则就是瞎折腾、浪费钱,就是“败家工程”。要完善相应的责任问责和法律制裁,凡是在绩效审计中、在事后监督中,发现有因决策失误导致浪费国家和社会巨额财富的行为,无论决策责任人的岗位调动、职务升迁、在职与否,都要进行责任追溯与惩戒。

  四是要建立和完善决策的民主化、民意化的刚性制度,杜绝个别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

  对于已经叫停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要处置这些耗费了大量公共财政的工程、项目,成为摆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现实来看,有如下几点理应引起注意。

  一方面应该尽快制定出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再利用规定。变现也好,商用也好,用作公共场所也罢,理应当机立断进行处置。即便因为类似工程情形复杂,不好一概而论,也应该制定基本的原则,交由各地自行处置,并向社会公开。总之应该物尽其用,而不能任其继续“烂尾”下去,长期闲置。

  另一方面要彻底公开相关的违规和处理情况,既不能含糊其辞、遮遮掩掩,也不能为今后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预留想象空间。旧物再利用,并不意味着认可当初的决策,更不能使人产生只要风头过去、处理完毕,就可以坐下来享用这样的“政绩工程”的错觉。  此外,应该从政策、法律层面,明确相关规定,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从而构建起立体的监管、监督网络,杜绝类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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