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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

公务员2009-08-03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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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

模块一 常识判断

  节选自:《华图公考十年蓝皮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上)》作者:崔守军 张磊

  第二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历年命题思路分析

  行政法是调整由于国家行政权的作用而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研究的是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作为选拔国家公务人员的考试,其对法律常识的考查必定将重点考查行政法的基本知识。不论是2007年、2008年单独考查法律常识还是其他年份对综合常识的考查,行政法基本知识始终是重点考查的知识点。2000年、2001年未考查法律常识,2002年、2003年、2004年对法律常识的考查主要是对行政法基本知识的考查,从2005年开始对法律常识的考查才引入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其他部门法,但是,对行政法的基本常识的考查仍然占很大比重。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常识判断部分对行政法基本知识的重点考查是由该考试的性质本身决定的,所以,在平时对法律常识的复习中,尤其需要重点掌握行政法的常识。

  行政法部分所涉及的法律常识主要体现为行政法原则、行政主体(尤其注意公务员法)、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以及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基本知识。另外,行政法考试尤其注重对新法的考查。分析历年真题,依法行政的原则2008年考查一次;公务员制度考查三次,涉及公务员的申诉、交流等;行政处罚部分主要考查其种类、主体、程序等,历年来多次重点考查;行政复议涉及对其性质的认识、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的期限、对不服行政复议的处理等知识点;行政诉讼涉及行政诉讼的管辖、受案范围、被告、法律依据等知识点。对新法部分的考查,如2009年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考查、2008年、2006年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考查、2005年和2004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考查、2004年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考查。因此,应试者在复习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对近一两年颁布涉及行政法领域的新法加以关注。

  从法学的角度来看,行政法学科是一门理论性比较强的学科,但是,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常识判断部分对行政法的考查情况来看,基本上仅涉及最基本的知识点,并且考查的针对性还是比较强的。因此,应试者只需要在认真、仔细地学习基本的行政法常识的基础上结合对历年真题的分析加以复习即可。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对于相应的法律条文,应该加以掌握,比如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诉讼可诉范围和管辖,国家赔偿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历年考查重要知识点均来源于相应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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