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公共基础知识》第4章复习讲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是指能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它可分为合法民事行为和非法民事行为。合法民事行为主要表现为民事法律行为和其他适法行为。可见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的民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的合法行为。”这一定义性规定说明:第一,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某一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一种行为;第二,它是一种合法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有如下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它是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3)它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
1.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
《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主要是指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形式。当法律规定某项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时,这种形式就成为该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一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双方法律行为与单方法律行为;双务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二、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和代理关系的特征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代卫纱堆苹肄卫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关系的特征主要是:(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3)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代理的种类
《民法通则》第64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三)代理权的行使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代理人应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不得滥用代理权。
辅导课程
图书推荐
事业单位复习资料
事业单位最新信息
- 1瓮安县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公告(第五批)
- 2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 (以缴费人数为准)公示表
- 3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4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三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公示
- 5镇远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人博会)面试成绩暨拟入围体检人员公示
- 6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瓮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公告
- 7独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赴贵州师范大学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体检有关事宜公告(第二批次)
- 8毕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公告
- 9独山县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赴州内高校开展引才活动结构化面试成绩公告
- 10织金县对2021年春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拟聘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