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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法干警招考(专科类)申论预测题:药价虚高

招警2010-07-26gzu521.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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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法干警招考(专科类)申论预测题:药价虚高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1.近年来,药品价格一直是人们议论较多的热门话题,很多人在发出“看不起病、吃不起药”抱怨的同时,企盼最多的莫过于药品降价。尽管有关部门多次对药价进行整改,但收效甚微。药品降价现在陷入了一个怪圈:一方面是政府不断降低药价,另一方面百姓的医药支出却节节攀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表示,“看病贵”主要表现在药品价格虚高,要采取四项措施,通过改革来解决这一问题。

  彭森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一部分药品价格虚高,中间环节较多,不合理加价较多。一些医院使用高价药品的现象普遍,而对于廉价药品,生产企业不愿意生产,一些医疗机构也不愿意使用。

  彭森表示,首先要合理调整政府管理价格的范围。一方面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要承担政府管理的责任,重点是加强对临床使用量大面广的处方性药品价格的管理。

  其次,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根据这次医改意见的要求,基本药物由国家制定零售指导价,以鼓励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

  再次,切实加强流通环节药品差价率的管理,压缩中间环节加价水平。特别是要实行差别差率的控制,即如果药价较高,差率就从低,如果药价较低,差率可以适当从高,以抑制流通环节不合理的加价行为。

  最后,要逐步降低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加价率。在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加价,药价高的从低加价,药价较低的从高加价,以鼓励医院使用比较廉价的药品。在国家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

  彭森还透露,今后将注意原研药和仿制药价格的衔接,逐渐让广大患者能够用上更多更好的药品。

  2.“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不怕穷,就怕病”;“救护车一响,两条猪白养”;“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住院一次,破产一次”;“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

  再来看畸高药价对老百姓的巨大伤害,“小病硬扛,大病等死”;“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小病不用看,大病没钱看”;“小病拖,大病挨,到死还不能往医院抬”;“癌症患者——一半是被病本身吓死的,一半是被天价的治疗费吓死的”。作家史在开始接受透析后,就不止一次慨叹:“享受到这项治疗后才知道,有钱,人就还能活着;没钱,人就只有去死。”

  如果再检视因看病难、看病贵而导致的悲剧,可谓举不胜举,令人胆战心惊。比如,有的人因看不起病,被直接送往火葬厂;比如,有的人因没钱看病,惨死在医院里;有的人没钱看病,忍受不了痛楚,一死了之……

  3.中国内地将在今后2年到3年,初步建立新型完善的医药采购管理体系,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这是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披露的新信息。卫生部表示,将借鉴国际上药品采购的成功经验,探索有效方式,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并继续对各地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近几年来,包括政府官员、专家、媒体人士及普通民众在讨论看病贵问题时,都一致地将炮口对准了药价虚高。公众普遍认为,药价虚高导致了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加重了患者负担。在药价虚高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现实困境面前,官方表态,将以省为单位来进行药品集中采购,以减少商业贿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这当然是一个好消息。

  可是,由此,一个基本的前提就不可或缺。何谓药价虚高?这是一个很难绕过的焦点问题。如果我们的卫生医药改革的最终使命是将“药价虚高”清理出当前的这一社会体系。那么,就自然有必要给“药价虚高”定一个具体的标准。一种药品,从成本价格到出厂价,最后到医疗机构的零售价格,都应该设立一种官方的价格比例。这种价格比例,应该由政府部门来制订。一旦药品价格超出了这一官方标准,就应该被判定为药价虚高,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与介入。

  没有这种具体的量化标准,药价就很容易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利益动机驱动及程序监督失位的背景之下,变得很难控制,令公众苦不堪言。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境是,因为缺乏一种标准,缺乏足够的透明度,我们根本没有能力分清楚什么才是不正常的药价(药价虚高)。

  所以,只要明确了合理的价格水平,在合理与虚高之间定一个分界线与警戒线,就能够让公众看得明明白白。药价想要再借机虚高涨起来,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那些卫生发达的国家与地区,药品的生产成本、利润水平、制作水平、质量分析、使用的利弊,这些内容都会被视为一种公共信息,由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向公众发布。在这种治理环境中,即使一些药品价格很高,也不会被认为是虚高,这是可以借鉴的良好经验。

  4.恐怕没有什么改革,能够像医疗改革这样牵动各方人心。和教育、住房并列,跻身三座大山之列的医疗卫生,成为群众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医务人员不满意的“老大难”问题。2008年10月14日,《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医改能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成为人们最关注的焦点。

  医改千头万绪,但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则是药价虚高。药厂为谋求高定价,百般游说,各显神通。高药价因为其中浮利甚多,就容易成为中标对象。高药价又因为利益空间大,“返点多”,容易成为医生处方中的首选,等等。可以说,虚高的药价,成为万恶之源,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而且对医德败坏,也要负相当的责任。问题是,虚高的药价,是怎么核定并批准的?从轰动全国的“齐二药”案中,可窥出药价虚高之一斑。“亮菌甲素注射液”由齐二药厂以5元出厂价卖出,经过几次转手,最后卖给消费者的价格为46.1元。而其中获利最多的一个环节,是药品批发商5元从齐二药厂拿到货,以33.84元的价格卖出,利润率达577%。如此暴利,有无监管?说是监管失灵,哪个相信?有关部门是否充当帮凶?对药监局的反腐,曾经一度难以为继,最后不得不以绥靖的态度来保持稳定,可以想见,问题有多严重。

  实事求是地说,医生的合法待遇并不高,与他们身负的重任和较大的劳动强度并不成比例。不过,各种灰色收入,支撑了他们的“职业自信”,这种集体性失范,板子只能打在体制上面。医生不能成为医改失败以及不合理的医药制度的替罪羊,这应该成为共识。在笔者看来,新医改,首先要反思药价何以虚高,如何避免虚高。在定价失灵方面,药监局、发改委、物价局,都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必须厘清。如何加强对这三方的监管,对偏离价值的过高定价能否问责,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5.突破规定加价率销售药品。某省规定,乡镇卫生院销售药品实行加价率和最高零售价双控管理。但调查的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仅执行最高零售价,突破了规定加价率。如某卫生院销售左氧氟沙星,进货价格为每瓶1.74元,销给患者的价格为每瓶17元,大大超过当地政策规定的35%的加价率,每瓶多收了14.65元。另一乡镇卫生院销售阿齐霉素,进货价格为每支1.60元,卖给患者的价格为每支12元,每支多收9.84元。

  药品市场价格较为混乱。一是农村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药品销售价格差异较大。有些县没有实行统一招标采购或集中配送,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行通过医药公司采购药品,在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范围内自行制定销售价格,造成农村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药品价格差异较大,农民感到药品市场价格混乱。二是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普遍高于农村零售药店。农村零售药店进货渠道多样、进货环节较少,甚至以较低价格从厂家直接购进药品,并针对不同销售对象采取不同折扣等方式灵活制定销售价格。而农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间环节较多,层层顺加作价后,导致销售价格普遍高于零售药店。如维C银翘片,生产厂家同样为贵州百灵制药公司,某乡镇卫生院的销售价格为每袋1.0至1.2元,而零售药店价格为每袋0.5至0.6元。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看病报销20%之后,药费仍比药店买药贵,弱化了新农合的吸引力,影响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卖高价药现象普遍。部分乡镇卫生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获取自身经济利益,普遍存在片面追求药品差价,给农民开高价药的情况。如同样是抗生素类药品,青霉素系列普通青霉素钠零售价格为每支1元,而氨苄西林钠为每支9元。如头孢系列药品,头孢唑林钠零售价格为每支1.8元,而头孢曲松钠为每支8元。这种“不选对的,只选贵的”的行为,增加了农民就医负担,降低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同时,也导致新农合次均住院费用大幅增长,如某省2008年次均住院费用为1857.03元,比2007年1678.84元增长了10.61%,客观上增加了新农合基金的支出压力,基金运行难度加大。

  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与实际执行价格之间差别较大。为鼓励廉价药物的生产、使用以及保证药品质量,促进医药工业健康发展,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部分廉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时保留了一定空间。而一些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以占有市场为目的,往往大幅降低此类药品的销售价格,导致部分廉价药品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与实际执行价格差别较大,这种现象在农村医药市场还较为普遍。如某卫生院销售的左氧氟胶囊,每盒进价为14.2元,按照药品统一配送政策顺加30%加价率后执行的实际零售价为18.46元,而规定最高零售价为每盒24元,比实际零售价高5.54元。复方丹参片每瓶进价为3.9元,顺加30%加价率后执行的实际零售价为每瓶5.07元,而最高零售价为每瓶7.6元,比实际零售价高2.53元。某乡镇医院实行招标采购药品,葡萄糖注射液的中标价格仅为每瓶2.4元,按照差别差率政策规定的35%的加价率销售价格为每瓶3.24元,而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为7.8元,两者相差4.56元。

  医疗服务乱收费时有发生。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乡镇卫生院重复收费、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行为时有发生。如某医院在收取患者静脉输液费的同时,重复收取输液器材料费用。一些医院在节假日进行X线透视检查时,收取检查费用的同时加收急诊费。

  6.3月2日,湖南省政府在邵阳召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工作现场会,总结基本药物价格改革试点情况,交流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管理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

  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贵”,专家们称之为“药价虚高”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医院药房这一块。为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迫切的“药价虚高”问题,我国在2009年8月公布了307种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并决定在三年内投入8500亿元推进包括基本药物制度在内的医疗制度改革。2010年,湖南省对36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县市区安排药品“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5000万元,还将对基层医疗机构运行经费给予一系列补偿等。

  据湖南省物价局介绍,试点县2010年度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比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之前的药品零售价降低47.12%。按照2009年全省农村药费支出总额匡算,36个试点县年整体减负约9亿元,农民年人均减少支出约50元。1月26日,是邵东县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第一天。

  砂石卫生院因重感冒住院的患者赵子轩惊奇地发现,他当天的住院费用清单显示是38.9元,而在前一天即1月25日,他的费用清单是64元,仅一天,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就为赵子轩节约了25.1元!这是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一个普通例子。

  7.为了追求暴利,很多药厂停产廉价药品,转而生产具有同样疗效的高价药。其中不乏“四改”(改包装、改剂型、改规格、改给药途径)新药,老酒换新瓶重新粉墨登场,价格却成几何增长打着滚地往上翻,有的干脆只换个包装就上市,上演一出“超人归来”。

  所谓的“新药”一经推出,大量的广告宣传就铺天盖地接踵而来,巨额广告费用加上采购、招标环节的各种开支以及多级医药代表的层层剥扣,药品“出厂价”想不高都难。

  如今的市场经济,一切都在向经济利益看齐,本来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的医院也不能避免。别的方面暂且放下不说,单就药品的进货和销售就存在很大利润。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可以在购进药价上加价一定的幅度之后再卖给患者,这个加价幅度足以保证医院在销售药品方面有可观的利润。但是大多数医院并不满足于合法规定的加价空间,私下里还要收取药厂至少三成以上的所谓回扣,这就是所谓的行业潜规则。当然额度越大、药品出厂价越高,医院得到的也就会越多。有了这样的潜规则,医院当然愿意进高价药,同样疗效的药品,只选择贵的不选择对的。根据官方的调查数据,全国医院关于医药的进销差率平均为42%,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实际上,医院的进销差率何止这个数字,只会比官方公布的数据高,而且不止高一点点。还有医药代表与黑心医生相互勾结,按照比例给医生提成,这也会大大提高看病买药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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