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经济管理类(企业)全真试卷及答案

公务员2006-08-08gzhgz.com信息来源

A-A+

经济管理类(企业)全真试卷及答案(2)

公务员考试专用训练软件《公务员考试百宝箱》1.0版


8.当预期股息收入为8元,存款利率为10%时,股票价为()。
  A.100元B.120 元C.133元D.80元
9.题中股票价格与预期股息收入()。
  A.成正比         B.成反比
  C.没有任何关系   D.成非线性关系
10.题中股票价格与现行利息率()。
    A.成正比  B.成反比
    C.没有任何关系D.成非线性关系
四、计算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某企业1999年实现利润总额为3500万元,其中在境外甲国所得为80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所得税240万元,在境外乙国所得为60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所得税210万元;在国内联营投资分得利润150万元,已缴所得税49.5万元。则该企业1999年应缴纳所得税为:
    3500 × 33%-240-210-49.5=655.5(万元)这种计算是否正确,清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你重新计算。
    2.某贸易公司1998年10月进口一批货物,到岸价格5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率为20%,对该公司10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方法:
    (50+50×10%)×17%=9.35(万元)
    第二种方法:
    (50+50×10%+5020%)×17%=11.05(万元)
    两种方法哪种正确,请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你重新计算。
五、论述题(10 分)
    试述企业应收贴款的各种功能(作用)和应收贴款成本的组成内容。
经济管理(企业)类全真模拟卷(二)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D 4.C 5.A 6.C 7.B 8.C 9.B 10.D 11.B 12.B 13.A 14.D 15.A 16.C 17.C 18.A 19.A 2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BCDE 3.ABD 4.BDE 5.ACDE 6.ABCD 7.ABCD 8.AB 9.BE 10.CE 11.AC 12.BC 13.ABC 14.AB 15.ABCD 16.AB 17.ABC 18.ABCDE 19.AD 20.BCD 21.ACD 22.ABCDE 23.CD 24.BCDE 25.BD 26.BCDE 27.ABC 28.AC 29.ABCD 30.CD
三、案例分析题
        1.A 2.A 3.BC 4.C 5.A 6.C 7.C 8.D  9.A 10.B
四、计算分析题
    1.计算不正确。理由是:一是对于税收抵免制度,我国采取分国不分项方法。二是对于来源于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的,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境内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出的纳税所得额。案例中,没有将从甲、乙两国取得的收人与应缴税款,可扣税款进行分别计算,而是将已缴税款全部扣除,不符合法律规定。该企业lop年应缴纳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种方法:
     (1)该企业本年度应纳所得税=3500×33%=1155(万元)
    (2)甲国所得应缴所得税=800×33%=264(万元)>240万元
    (3)乙国所得应缴所得税=600×33%=198(万元)<210万元
    (4)由于甲国应缴纳所得税大于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
    因此可以据实扣除境外已纳所得税额。乙国应缴纳所得税小于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即在境外已缴纳所得税大于国内应缴纳所得税,因此只能按照应缴纳所得税扣除,已缴税额超过部分,即210-198(万元),可在以后的5年内从税额扣除的余额中补扣,而不能在该年全部抵扣。
    (5)该公司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一共可扣除:240+198=438(万元)
(6)该公司  lop年应当缴纳所得税=1155- 438=717(万元)
 第二种方法:
     (1)  该企业本年度应纳所得税=3500×33%=1155(万元)
    (2)对甲国所得可扣除限额=1155×800/3500=264(万元)>240万元
    (3)乙国所得可扣除限额=1155×600/3500=198(万元)<210万元
    (4)该公司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一共可扣除:240+198=438(万元)
    (5)该公司1999年应当缴纳所得税=1155-438=717(万元)
    2.两种计算方法都不正确。理由是:一,对于进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乘增值税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消费税,第一种方法没有完整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二,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在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第二种方法没有正确核算消费税。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
    (1)关税完税价格=到岸价=50万元
    (2)关税=50万元× 10%=5万元
    (3)消费税=(50+5)/(l—20%)×20%=13.75(万元)
    (4)组成计税价格=50+5+13.75=68.75(万元)
    (5)应缴增值税=68.75×17%=11.6875(万元)
    五、论述题(略)转贴于: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公务员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公务员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公务员专业科目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