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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考点汇总

公务员2008-03-15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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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考点汇总(5)


民法专题
  民法的概念 :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体现:
  (1)社会关系发生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2)社会关系属于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其含义包括:
  A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 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同一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C 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合法原则;
  (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物权
  概念: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其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分类: 1.自物权和他物权
  2.主物权和从物权
  3.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所有权
  特征:1.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权利。 2.是一种绝对权。
  3.具有强烈的独占性和排他性。 4.具有永久性。
  债权
  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人负有满足债权人请求的义务。债权人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的义务为债务。
  特征:主要表现在债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上。
  (1)债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所有权反映静态的财产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所有权是财产流转的前提和结果,债则是财产流转的法律形式。
  (2)债是特定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权利只是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债是相对性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对人权;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为特定的人,义务主体则是除权利主体之外所有的其他人,因此,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是对世权.
  (3)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物不能是行为。
  (4)债权人的权利是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其权利的实现要靠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作为债权客体的物;所有人则可直接支配其财产,其权利不需要他人的行为就可以实现。
  (5)债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产生的,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而财产所有权关系一般只能通过合法行为而产生。
  债发生的根据与债的履行
  (1)债发生的根据指产生债的法律事实。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
  有以下几类: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2)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使债权人实现其权利的行为。债是当事人之间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确立债的关系就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债的内容是当事人间的权利和义务,债的内容得到实现,当事人也就达到了其经济目的。
  (3)债的履行应遵循实际履行原则和适当履行原则。
  A实际履行原则,指要求按照债的标的来履行,不能任意地用其他标的来代替,只有在按债的标的履行成为不能时,才可以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
  B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是指按照债规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这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合同的约定、或者通常所提出的要求、交易习惯履行债。
  债的变更与终止
  (1)债的变更指债的主体或内容发生变化,即债权债务的转移和增减。债的变更主要发生在合同之债中。
  (2)债的终止也称债的消灭,指债的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不复存在。
  债终止的原因: 履行、抵消、提存、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混同、法律规定或行政命令。
  代理
  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分类: 1.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2.显名代理、隐名代理 3.本代理、复代理 4.单独代理、共同代理
  时效
  概念: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即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
  特征:(1)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如占有财产或不行使权利等客观情况;
  (2)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
  (3)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种类:(1)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
  (2)一般时效和特别时效,短期时效和长期时效。
  诉讼时效
  概念: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法定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称为诉讼时效期间。
  特征: (1)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虽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但除有延长时效的正当理由外,一般难于胜诉。
  (2)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如自愿履行,权利人仍有权受领,并且义务人不得以巳过时效而请求返还。
  (3)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缩短、延长,以及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的协议均属无效行为。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
  (1)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阻碍了权利人行使其权利或提起诉讼,暂时停止时效的进行,待阻碍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的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两者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都是时效完成的障碍,但时效中止为暂时性障碍,即同一个时效中的暂时停止进行; 时效中断则为根本性的障碍,时效中断后变为新时效,时效期间又重新进行。
  财产所有权
  概念: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特征:(1)自权性; (2)完全性 (3)恒久性
  (4)弹力性 (5)基础性 (6)独占性、排他性。
  种类:(1)按所有权是否是单一主体的标准;分为单一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
  (2)按所有权主体性质标准,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体所有权等;
  (3)按所有权客体的标准;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
  内容: A占有权。占有权是所有权人实际掌握、控制财产的权能。
  B使用权。使用权是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
  C收益权。收益权是指收取由原物生产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D处分权。处分权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
经济法专题
  (一)经济与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意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有:国民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市场运行中的协调关系;社会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中重要概念:
  1.商品: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2.商品经济: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总和,是以交换为目的而进行生产的经济形式。
  3.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一是社会分工;二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
  4.商品经济的类型:分为小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三种类型。
  5.商品的使用价值:指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6.商品的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
  7.商品的价值量:指商品价值的大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长短来决定。
  8.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不是由各个商品生产者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9.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就是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10.一般等价物:一般等价物就是从其他商品中分离出来,可以和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并表现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商品。
  11.货币: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的本质就是一般等价物。
  12.货币的五种职能:货币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就是以货币作为尺度来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大小。
  13.价格、商品流通、流通手段
  (1)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价格的基础。
  (2)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叫做商品流通。它的公式是:商品——货币——商品。
  (3)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叫做流通手段。
  14.纸币:纸币是由国家发行的、强制使用的货币符号。
  15.纸币流通公式、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1)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商品价格总额货币流通次数
  (2)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数量,从而引起纸币贬值,物价上涨,叫做通货膨胀。
  (3)通货紧缩是指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和市场需求持续疲软的一种经济现象。
  16.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17.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18.价值规律的作用
  (1)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
  (2)价值规律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
  (3)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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