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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行政法辅导:行政法概述

公务员2010-03-30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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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行政法辅导:行政法概述(2)

 

    (二)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机关,而民事法律关系没有行政机关系能形;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自行约定,必须是法律预先规定,而民事

 

法律关系可以双方自行约定。

 

    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重合性,而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

 

利义务分明,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

 

    4 .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

 

位是完全平等的。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 性原则

 

    合 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

 

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

 

    合 性原则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1)职本,资.料/来.源,于/贵.大,在/线. Www.gZU521.net 权 定,即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

 

存在;(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既不能违反行政实体规范, 不能违反行

 

政程序规范;(3)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 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行为不仅要合 ,而且

 

同时要合理,即要求行使行政权力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确立,是

 

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和发展。

 

    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其基本精神和要求: (1)行政

 

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 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

 

素;适用法律规范平等,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符合自然

 

规律和社会道德。

 

    四、行政法的作用

 

    (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保护公民、组织的合 权益。

 

    (三)监督行政权力主体,防止其违法或滥用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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