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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民法辅导:民事责任

公务员2010-04-24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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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民法辅导:民事责任

第十一节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特征是:

(1)它是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

种财产责任;(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损害范围相一致;(4) 民事责任是对民事违法行为人的一

种民事法律制裁。

    二、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行为人承担一般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四要件为:(1)行为的违法性,除法律另有规定

外,只有实施了违法行为才承担民事责任。(2)损害事实,民事违法行为只有造成损害事实,

行为人才承担责任。(3)因果关系, 指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

人才承担民事责任。(4)主观过错,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只有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主观上

存在过错的违法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有两种基本责任类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

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依 应承担的

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时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它是指没有过错而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

任。《民 通则》第106 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

    (三)公平原则

    它是指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文-来源_于贵.州学习网 WWW.GZU521.COM 要求致害人承担赔偿责

任而使受害人遭受重大损失得不到赔偿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公平合理负担”

判由双方分担损失的原则。

    四、民事责任的方式

    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结果。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下列10 种。

    (1)停止侵害。这是指行为人停止其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

    (2)排除妨碍。这是指排除对权利人权利行使的不正当妨碍。

    (3)消除危险。这是指消除对权利人的人身或财产所造成的危险。

    (4)返还财产。这是指不 侵占他人财产的人,应交还原物给原所有人或原合 占有人。

    (5)恢复原状。这是指当财产被不 损害而有恢复原状可能时,应予以恢复。

    (6)修理、重作、更换。这是指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时,予以修理、重

作或更换。

    (7)赔偿损失。这是指以一定量的金钱对他人所受损害加以赔偿。

    (8)支付违约金。这是指以要求违约方支付一定量的金钱的方式对违约进行制裁并对违法

约造成的后果进行补偿。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是指在侵犯他人名誉权等人格权时,采取一定措施恢复他

人的名誉。

    (10)赔礼道歉。这是指加害人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 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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