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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刑法辅导:单位犯罪

公务员2010-05-04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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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刑法辅导:单位犯罪

 第六节 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3l 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

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概念表明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犯罪

主体必须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第二,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

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并且作出犯罪决定的是单位集体或其负责人。第三,必须

实施了犯罪行为。第四,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

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二、单位犯罪的刑罚

    我国刑法在处罚单位犯罪时采用“两罚制”原则。所谓“两罚制”原则指对单位犯罪

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1)对单位判处罚金;(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包括判处可以适用于自然人犯罪的一切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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