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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常识判断题精讲:法律常识

公务员2011-09-15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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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常识判断题精讲:法律常识

  法律知识是公考常识部分的必考内容,但近两年公考对法律的考查有所变化,即偏向于考查新法,因此考生对新法应着重复习。当然对其他基础法律,如宪法、行政法等的复习也不能松懈。鉴于公考对法律考查的变化,我们将法律常识分为五个专项,即新法专递、宪法、行政法、民法和刑法。在每个专项前面,我们总结了一些高频考点,分析了一些经典例题,帮助考生了解法律常识的大致内容。最后考生可以通过深度自测、专项提高和综合强化三部分的习题来演练,相信一定能够扎实的掌握法律知识。

  专项一 新法专递

  ■考点指津

  ■1 刑法修正案(八)

  ■ 新法亮点

  (1)削减了13个死刑罪名。

  (2)关于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

  (3)首次规定醉驾飙车无后果也入罪。

  (4)“欠薪”入罪。

  (5)强迫劳动罪加刑。

  (6)严格限制缓刑,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刑期。

  ■ 重点法条

  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经典例题详解

  例题1:

  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村有一座石灰矿,甲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甲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丙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答案】D。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D项中王某获得的120票,没有超过300的一半,故不符合法律规定。

  本题难度较大,选项涉及的知识点综合性较强,但是选出正确答案要容易一些,D项明显违背了一般投票选举过半数通过的基本原则,所以不了解专业法律知识的考生凭借基本常理也有把握选择D项。

  例题2:

  下列关于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1953年通过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各省按每800000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省辖市按每100000选代表1人

  B.1979年修订的选举法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省、自治区人大为5∶1,全国人大为8∶1

  C.1995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和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村每一代表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为4∶1,自治州、县、自治县仍是4∶1

  D.2010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2∶1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答案】D。

  【解析】2010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城乡1∶1”是2010年《选举法》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这一历史性突破也在全社会得到充分的宣传,所以本题考生选择出正确答案是不难的。

  例题3:

  根据我国国防动员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和发布动员令的分别是(    )。

  A。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总理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家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8条规定,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

  ■深度自测练习

  1.关于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C。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D。已满七十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一项是(    )。

  A。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赦免以后再犯恐怖活动犯罪的,以累犯论处

  B。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走私文物罪的最高刑为死缓

  D。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25年

  3.以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B。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适用死刑

  D。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年

  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2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张某获得120票,因而当选

  B。乙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在村委会选举中,李某获得300票,因而当选

  C。丙村在村委会选举中,设立了秘密写票处

  D。丁村村民胡某在村委会选举期间不能参加投票,书面委托其享有选举权的父亲代为投票

  5.根据《选举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B。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可以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C。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

  D。选举时可以设有秘密写票处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根据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项错误,应选。

  2.【答案】C。解析:根据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撤销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死缓不是一个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是死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走私文物罪的最高刑不能判处死缓。C项错误。

  3.【答案】A。解析:根据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原《刑法》“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条款删除,因此B项错误。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因此C项错误。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因此D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

  4.【答案】A。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A项中只有200人参加了选举,没有超过半数,因而选举无效,A项错误。B项中李某获得300票,超过了500名享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半数,必然也超过了参加投票的村民的半数,因而有效,B项正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3款规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C项说法正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4款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D项说法正确。

  本题答案为A。

  5.【答案】C。解析:《选举法》第33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A项“可以”错误。

  《选举法》第41条第2款规定,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B项说法错误。

  由《选举法》第14条第1款和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C项说法正确。

  《选举法》第38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D项“可以”错误。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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