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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高分策略:命题趋势分析

公务员2010-11-02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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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高分策略:命题趋势分析

第一篇  策略篇

第一章  命题趋势分析

  第一节  定性分析:把握命题惯性,稳定中追求创新

  上课的时候,经常有考生会询问关于公务员考试命题趋势的问题,对于判断推理这个模块,我和张超老师通过长期教学与研究,总结为:无论国家还是地方,公务员考试总体来说,在命题趋势中贯穿着三个词,即“稳定”、“创新”和“惯性”。可以说,近年来公务员考试的命题更加科学,更加严谨。

  稳定:近年来,公务员考试越来越受到大学毕业生的关注,报考人数直线上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公务员作为自己追求的职业,公务员考试的影响力逐渐增加;而且经过十几年的磨合,公务员考试制度已经相对完善,所以总体而言,公务员考试从形式到内容都趋于稳定。

  创新:对于一个科学化的考试而言,它的目的不在于难倒考生,而在于完成甄别考生、选拔人才。换言之,公务员考试不是考难度,而是考区分度。近年来,为了能在大量的考生中选拔出更加优秀的公务员,从国家到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命题人员都费尽心思,求变求新,“与时俱进”。

  具体而言,命题的创新无碍乎形式和内容,现以过去三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题目为例说明。

  形式创新。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类比推理题又增加了两个新题型,但仔细分析,其实质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在形式上增加了推理路线,而且其中三项的类比推理,相比较于原来两项的类比推理更加严谨,避免了过多的争议。

  内容创新。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图形推理第64题,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图形推理第67、69题,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图形推理第63题,就引进了江苏、上海等地公务员考试成熟的思路,比如对于曲直、封闭、对称、凹凸等属性的考查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未来仍有借鉴的趋势。逻辑判断的论证部分强调了论证的深层辨析,选项中同时存在多种加强,需要考生仔细辨别,有的是必然假设,属于“雪中送炭”的加强,有的是或然支持,属于“锦上添花”的加强;逻辑判断部分加强了对于逻辑专业知识的考查。这些变化实际上都是强调理论的实际运用能力。

  惯性: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并不是指所谓“变态”的题目,而是在原有体系上惯性的延伸。虽然每年都有一些新题型,但多年的命题思路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惯性,最终的试题仍旧是“万变不离其宗”,其本质是可以预见的。

  下面具体针对近年来的公务员考试,就命题的惯性给各位考生一点建议:

  1.对于国家公务员考试,经常出现“扎堆”的现象,而且近些年来借鉴地方经验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所以建议阅读本书思路相对较新的地方新题,以增加胜算。

  2.对于地方公务员考试,经常出现“借鉴”的现象,各省之间的题目会被再次使用,所以建议多熟悉难度相当的一些相关省份的试题,有助于最终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3.对于图形推理题,经常会借鉴国外的经验,智商测试中的图形推理很多时候会成为创新题目的来源。

  4.对于逻辑判断题,一定要加强对于专业推理知识的学习,其足够的区分度使得未来的考试一定会加重这方面的考查。

  5.对于类比推理、定义判断、事件排序这种相对比较稳定的题型,各地公务员考试会选择其中的一个或两个部分重点考查,不过值得提醒的是要引起对于事件排序的关注。

  第二节定量分析:分析命题趋势,变化中有的放矢

  宏观引领:国考指明方向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判断推理部分题型题量统计表

图形推理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逻辑判断/演绎推理 事件排序 总计
2010年 10 10 5 10 0 35
2009年 5 10 10 10 0 35
2008年 5 10 10 10 0 35
2007年 5 10 10 10 0 35
2006年 10 10 10 15 0 45
2005年 10 10 0 15 10 45
2004年 10 10 0 15 0 35
2003年 10 10 0 15 0 35
2002年 10 10 0 10 0 30
2001年 10 0 0 10 15 35

  微观契合:省考因地制宜

2009年部分省(市、自治区)判断推理部分题型题量统计表

图形推理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逻辑判断 事件排序 机械推理 总计
北京 5 10 0 10 5 0 30
上海 10 5 0 10 0 5 30
天津 5 10 10 10 0 0 35
河北 5 10 10 10 0 0 35
山西 5 10 10 10 0 0 35
江西 5 10 10 10 0 0 35
山东 5 10 10 10 0 0 35
辽宁 5 10 10 10 0 0 35
陕西 5 10 10 10 0 0 35
湖北 5 10 10 10 0 0 35
重庆 5 10 10 10 0 0 35
浙江 10 5 10 10 0 0 35
安徽 10 5 10 10 0 0 35
内蒙古 10 10 10 10 0 0 40
江苏 10 10 10 10 0 0 40
广东 10 10 10 10 0 0 40
四川 10 10 10 10 0 0 40
福建 5 10 10 15 0 0 40
广西 10 10 10 10 10 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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