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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00题(含答案、解析)

公务员2006-10-31gzhgz.com信息来源

A-A+

刑法100题(含答案、解析)(2)



11.犯罪时怀孕的妇女,罪行极其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
A.死刑立即执行 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15年

答案:A
考察知识点:刑法第49条规定
评析:考查要点是死刑的限制。根据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注意,对于未成年人的限制条件是“犯罪时”,而对怀孕的妇女的限制条件是“审判的时候”。而犯罪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一定是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所以,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是可以判处死刑的。故本题应当选A项。

12.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形构成结果加重犯 ()
A. 李某在儿子童年时,替儿子在邻村订了一门娃娃亲,儿子成年后对这门亲事不满意,但李某强迫儿子娶这个媳妇,并将儿子暴打一顿后关在房屋里让其反省,儿子当晚跳楼、摔成重伤。
B. 张某遗弃患有重病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太太,导致其死亡。
C. 赵某在大街上公然强制猥亵侮辱一名少女,少女自感屈辱、自杀身亡。
D. 王某对其丈夫前妻所生的8岁孩子进行虐待,下雪天将其关在鸡圈里,第二天孩子的鼻子完全被冻掉。
答案:D
考察知识点:结果加重犯,情节加重犯
解析:
对于A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规定在257条2款。2款所说的结果加重是指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重伤不构成结果加重。
对于B项:261条遗弃罪没有加重量刑档次,(和侮辱诽谤罪一样,也没有加重量刑档次),所以不构成结果加重。
对于C项: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加重,规定在237条2款,是情节加重(聚众或在公共场所猥亵妇女的),不是结果加重。
对于D项:鼻子被冻掉属于重伤,260条虐待罪的2款规定了结果加重,(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属于结果加重)

13.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的行为,构成()。
A. 盗窃罪
B.破坏交通设施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B

考察知识点:考查要点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解析: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是交通设施的组成部分,盗窃井盖的行为具有导致交通工具倾覆的危险,符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虽然该行为也是盗窃行为,但是根据想象竞合犯的从一重处罚的原则,应当按照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14.乌鲁木齐市的甲公司长期租赁乙公司的临近大十字街的房屋,经过装潢后开设桑拿浴室,对外经营,并为桑拿浴室投了50万元保险。后因甲公司长期无力支付租金,乙公司屡次派人上门索要,恶语相加,声称再不给钱就将封锁桑拿浴室。甲公司召集领导班子开会讨论应对策略,经全体一致同意,决定放火烧毁桑拿浴室,一来解对 乙公司之恨,二来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取保险赔偿。甲公司在放火后为稳妥起见,又买通保险公司公估人员丙,出具了对甲公司有利的评估意见,最终如愿以偿。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只构成保险诈骗罪,丙和甲公司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B.甲公司构成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丙和甲公司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C.甲公司只构成保险诈骗罪,丙单独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D.甲公司构成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丙单独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答案A
考察知识点:单位犯罪的主体、保险诈骗罪的法条考察、

解析:单位不能构成放火罪,放火罪的主体只能以自然人构成。但根据刑法198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却可以构成保险诈骗罪的主体。
另自然人和单位一起可以构成共犯。
根据刑法198条四款的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而不构成229条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所以只有A正确,BCD错误。

15.某艺术学院女生宿舍内有女生四名,为挣零花钱,想出了种种花招,请问下列选项中,哪个女生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既遂

A. 甲女生腹部藏一绣花枕头,伪装成怀孕模样,去见前男友,说“哥哥,都是你当初干的好事,我现在打胎缺钱,缺2000块”,不料枕头从腹部滑落,被男友当场识破,男友生气地说,“你总是骗我,我们一刀两断”。扔下2000块给甲女生扬长而去。
B. 乙女生多次伙同校外流氓设局,骗本校同学参加赌博搓麻将,骗得收入10000元。
C. 丙女生摹仿本艺术院校的某知名教授的书画,并伪造该教授的签名,将书画出售,得款50000元。
D. 丁女生伪造支票,上银行骗得4000元。

答案:选B或者选D。
解析:
A是诈骗未遂;男友扔下2000块给甲女生扬长而去,并未出于认识错误。
B是赌博罪,有司法解释依据95年11月6日《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应当以赌博罪论处。
(但是张明楷认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和一般的赌博不同。因为输赢不具有偶然性,所以应定诈骗。)所以B项略有争议,答哪个都应该给分。
C是侵犯著作权罪。
D是不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数额(要求5000元),只好定诈骗罪。
各种金融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关系问题。有一点需要提请大家特别注意,由于司法解释对各种金融诈骗罪起刑点的数额较诈骗罪的数额高,如票据诈骗罪起刑点数额是5000元以上(即数额较大的起点),而诈骗罪起刑点数额是2000元以上(即数额较大的起点),因此,当行为人进行票据诈骗,在2000元以上而不满5000元的,应当成立诈骗罪,而不是无罪。

16.下列属于刑法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的犯罪行为,其中判断正确的有()
A.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刑事案件中的已决犯,也可以是刑事案件中的未决犯,但不能是行政案件中的行政拘留人员,劳动教养人员。
B.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只能是具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义务的自然人,而不能是单位。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仲裁裁决、所作的裁定也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C. 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已决犯,不能是刑事案件中的未决犯。
D.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刑事案件中的已决犯,也可以是刑事案件中的未决犯。
答案B
考察知识点,犯罪主体
解析:对于A项,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一切被监管机关监管的人,包括已被判刑而正在服刑的已决犯、被司法机关怀疑但未判决有罪而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以及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所以A错误
对于B项,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313条的立法解释(2002.8):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也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所以B正确。
对于C项,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属特殊主体,包括三种人: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已决犯,也可以是未决犯。所以C错误
对于D项,破坏监管秩序罪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所谓罪犯,是指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犯有罪行的人。可见破坏监秩序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被关押的罪犯。所以D错误。

17.保育院的院长张阿姨经常对所照管的弱智少年进行虐待,情节严重,多次强迫数名弱智少年卖血,一少年反抗,张阿姨将其打成轻伤,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对张阿姨应以强迫卖血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B. 张阿姨构成虐待罪
C. 对张阿姨只应以强迫卖血罪处罚
D. 对张阿姨应以故意伤害罪处罚
答案:C
考察知识点:强迫卖血罪
解析:
虐待罪要求必须有家庭成员关系,B. 项很容易排除。
对于强迫卖血罪,刑法333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题关键在于对刑法333条的理解。强迫卖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仅限于重伤;强迫卖血造成轻伤的,仍应定强迫卖血罪。
18.请问下列行为中,应以共同犯罪论处的是()
A. 在甲某组织的卖淫活动中,乙某被其聘请为保安,以协助其组织卖淫活动。
B. 乙某组织了一恐怖活动组织,准备实施恐怖活动,某老乡甲某为其提供了住房和交通工具。
C. 某市鸿运建筑公司和法达建材公司合谋,相互串通,并利用虚假合同,资格信证明等方式,骗取某市中学的信任,在签定和履行学校教学楼工程的合同过程中,共骗取该校近百万元的物资。
D. 王某明知张某崇某组织了旨在推翻国家政权的“天龙会集团”,而为其提供了大量物质帮助的行为。
答案:C
考察知识点:共同犯罪
解析:刑法条文有明确规定的,就不能作为共同犯罪处理。
对于A项,乙某应以协助其组织卖淫罪单独处罚
对于B项,老乡甲某应以资助恐怖活动罪单独处罚
对于C项,鸿运建筑公司和法达建材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共犯,单位一样可以成为共犯的主体。只有C正确。
对于D项,王某应以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罪单独处罚

19.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罚金。刑满释放后第5年,周某准备结婚,购买29寸彩电一台及冰箱一台。法院得知上述情况后派法警强行将彩电、冰箱扣押。请问应如何看待法院的行为?
A. 欠妥当 B. 虽然欠妥当但却是合法的
C. 并无不妥,是完全合法的 D.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答案:C
考点:罚金的执行

讲解:《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法院可以随时追缴周某的财产,故法院的行为并无不妥,是合法的。

20.殡仪馆美容师甲某,一日见停尸房推进一满身酒气的年轻漂亮女尸,遂起歹意,于是美容师甲某半夜潜入停尸房,对女尸实施了奸淫。不料当甲某起身时却发觉这个女尸悠悠醒来,并见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手机,拨通了110:"喂!110吗?我的丝袜不见了……" 请问:对于甲的犯罪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侮辱尸体罪未遂 
B. 侮辱尸体罪既遂 
C. 强奸罪未遂 
D. 强奸罪既遂
答案:A
考察知识点:对象认识错误
解析:色男甲误把活人当作尸体侮辱,且两种对象体现不同的社会关系,属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对于甲的认识错误,应该在主客观统一的范围内认定犯罪,故定性为侮辱尸体罪。又因为被奸尸体死而复生,成为对象不能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即遂,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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