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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与分析申论热点:问责制

公务员2006-11-01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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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与分析申论热点:问责制

金路预测与分析申论热点:问责制

北京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问责制是对政府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都必须和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

一、现象(问题及原因)

失职渎职,致使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安全事故;责任意识淡薄,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在重大事件面前,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工作效率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执法不严、监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指使、暗示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严重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随意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或造成国有资产浪费甚至流失,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机关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生硬的;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不讲诚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进行招投标的,等等。

二、问责制意义

首先,问责制的实行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决心。依法执政、建设法治国家,是我们党提出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行政、建设可问责政府,是对各级政府的基本要求。

其次,问责制的实行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决心。

再次,问责制的实行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决心。

三、建立问责制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问责主体。实行问责制,明确问责主体即由谁来问责至关重要。问责主体应该是那些被问责干部的授权组织和管理组织。

2、问责对象,是指不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是因为不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领导干部,都应该受到问责。

3、问责的情形。明确界定问责对象所负责任的情形,是制定和实行问责制的主要内容。对此,各级各地党政机关都应针对自身具体情况予以明确规定。一般来讲,问责情形应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失职渎职,致使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意识淡薄,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在重大事件面前,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工作效率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的;执法不严、监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指使、暗示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严重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包括随意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或造成国有资产浪费甚至流失,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机关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生硬的;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不讲诚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进行招投标的,等等。

4、问责方式。问责方式,是指对被问责干部的处理方式。只有明确问责方式,才能确保有责干部受到应有的处理。问责方式应主要包括:无责,免责,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使责任人停职检查,令责任人引咎辞职,责令责任人辞职,免职,以及其他党纪政纪处分。违纪违法要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在问责制度中,不仅要规定问责方式,还要明确什么样的情形和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理,也就是要明确规定责任情形和行为与问责方式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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