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5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参考题(一)

公选遴选2006-12-30gzhgz.com信息来源

A-A+

2005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参考题(一)(3)


A工商局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B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在5日内告知
C工商局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即为受理
D工商局没有义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哪些材料
四、判断
1、法治国家的法律必须以确认和维护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利为出发点,有效地约束国家权力,防止国家权力滥用。(正确)
2、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错误)
3、无法律则无行政。(正确)
4、申请行政许可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正确)
5、行政机关有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草原、土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主动进行行政裁决。(错误)
6、某房地产开发商因偷税被税务机关查处,在做出行政罚款决定前又发现更大的偷税事实,该开发商已构成犯罪,对此,税务机关可以先对其处以行政罚款,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错误)
7、居民甲对物业收费不满,为泄私愤,故意损毁草坪灯,被公安机关处以100元罚款,甲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级公安机关在5日内即做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裁决。甲认为上级公安机关草率行事,违反了行政复议法的有关复议时限的规定。甲的看法是正确的。(错误)
8、某公司徐董事长独断专行,盲目为关联企业担保,致使公司财务状况急剧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最终被法院裁定破产,但不出二个月,徐就被另一公司聘为总经理。对徐某的聘任合法。(错误)
9、某大型商场在春天开展了一次促销活动,将库存积压的羽绒服以大大低于成本的价格推向市场,给经营同类商品的商家造成很大的压力,该商场的做法合法。(错误)
10、村民认为乡镇政府的“红头文件”不合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正确)
五、简答
1、行政诉讼法确立救济与监督功能的宪政背景是什么?
答:行政诉讼法确立上述功能是有着深刻的宪政背景。从其产生来看,行政诉讼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民主政治确立了公民独立、自由、平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与公民、政府与个人不再是权威与服从的关系,个人也不再完全遮蔽于国家阴影之下。这种宪政架构为行政诉讼原告(行政管理的相对人)的产生及权利的保障提供了制度平台。从世界范围看,行政诉讼通常是法治国家保护公民免受强大国家机器压迫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民主政治还催生了责任政府、有限政府,促使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立。分权使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为行政诉讼中司法权监督制约行政权创造了可能性。可见,行政诉讼以分权制衡的法治理念为灵魂,使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之外,司法机关因而获得了真正中立的裁判地位,由此建立的权利救济机制、权力监督机制才有可能得到人们的广泛信任和坚定支持。
2、为什么说契约精神的真谛就是平等和自由?
答:契约是当事人自主而合意的行为,因而必然是、也必须是既平等又自由的。首先,契约的平等和自由是指前提平等和自由,即平等缔约和自由缔约。这意味着缔约双方地位平等、身份独立。如果缔约当事人地位不平等,一方享有特权或处于明显优越的地位,就会限制另一方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如果当事人身份不独立,受这样或那样人为的束缚和支配,同样不会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和真正的契约。其次,契约的平等和自由是指内容上的平等和自由。任何显失公平的契约,含有特权、奴役、歧视、剥夺性内容的“契约”都是无效的。总之,契约精神的真谛就是自由和平等,只有以平等和自由为前提和内容的契约,才符合现代法治的原则。
3、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具体原则?
①方便信访人原则;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③谁主管、谁负责,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⑤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势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注意什么?
①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③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六、论述
1、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受到哪些限制,为什么?
答:(1)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先收集证据,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是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基本要求。如果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其行为已经违法。即使在以后的诉讼中收集的证据是真实和有证明力的,也不能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法律不允许行政主体以事后收集证据的方式,来规避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如果允许行政主体自行向原告或证人收集证据,行政主体就有可能利用自己的行政权力和强制手段,对原告施加压力,制造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掩盖其违法的行政行为。立法者作这样的规定,可以促使行政主体更好地依法行政,防止行政主体轻率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基于上述理念,行政诉讼法为了防止被告滥用举证责任,规定了对行政机关举证的限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60条、第61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直接否定了其证明力:第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第二,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第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第四,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或者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第26条第二款还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这一规定明确地阻断了被告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后,在提起诉讼以前的取证行为,也就是取证的期限只能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公选遴选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公选遴选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公选遴选模拟试题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