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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招警2006-12-30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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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3)


  我国公安机关的这种领导体制体现了公安机关与党和政府的关系。
  我们强调公安机关必须接受党委领导,同时依照党政分开的原则,强调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领导。党委领导不是代替而是促进和保证政府领导的顺利实现。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贯穿于国家的全部行政工作之中。由政府去贯彻执行。政府加强了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落实。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实行的。
  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应遵循以下一些原则:
  1.党政分开。
  党政分开,就是把党的领导和政府的领导从性质上、职能上、内容上、方式上区别开来。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政府的领导是行政领导。党的领导是使公安机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实行正确的政治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府的领导是依照国家法律,以行政的手段进行指挥和管理,使公安机关高效率地执行行政职能。
  党委的政治领导与政府的行政领导,都是不可缺少的,二者在领导职能上有原则性区别,不能混淆,也不能彼此取代。以行政的领导取代或者削弱党委的领导,必将使公安工作失去有力的政治保障,这对行政领导本身也是不利的。以党委的领导取代行政领导,则必然削弱政府对公安机关的行政领导,这对党委本身也是不利的,必然分散党委的工作重点,忙于具体事务,实际上是削弱党的政治领导作用。
  2.彼此保证。
  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尽管在性质、职能等方面有很大区别,但其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大政方针是统一的。因此,在各自对公安机关的领导中,要互相保证,而不能互相冲击。党委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是从政治方向、思想路线和重大决策上保证各级政府对公安机关领导的正确性;各级政府对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是通过行政管理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的切实贯彻实施。
  3.互相结合。
  公安工作一些任务,需要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共同部署、共同领导来完成;解决某些重大事件时,往往需要两者共同组成领导指挥班子,把领导作用结合起来。有些领导职能的结合,还需要加以制度化。
  4.全面强化。
  全面强化,就是党的领导和政府领导都要加强,而不是只加强其中一种。党委领导和政府领导都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加强各自的领导职能,提高两者的领导水平,形成领导关系的全面强化。
  [识记重点]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的涵义
  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党的领导的涵义
  党的领导的具体内容
  公安机关如何接受党委的实际领导
  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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