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警察法案例第六章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招警2006-12-30gzhgz.com信息来源

A-A+

警察法案例第六章公安行政强制措施(2)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案例三 强制传唤措施应依法适用
案情摘要:
某超市保安人员因怀疑黄某偷窃财物,随将黄某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经检查未发现任何证据。黄某对保安非法搜查不服,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决定立案调查。办案过程中,办案民警口头通知保安部经理李某(当时在现场)到所接受讯问,李某当天因故未到。派出所张认为李某态度傲慢且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决定对其采取强制传唤措施,遂派民警二人将李某进行强制带到派出所,并在此过程中对李某使用了手铐,将李某带回后未及时讯问,经过了24小时后才对李某进行讯问,李某为此提出异议和控告。
问题:
派出所对本案李某的处理是否正确?
评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派出所对李某采用强制传唤措施不当。(1)因李某不属当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派出所不能对李某口头传唤。(2)强制传唤措施应是公安机关在对违法嫌疑人开具传唤证进行传唤后,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时才可使用。本案中,派出所仅对李某进行了口头传唤,且对李某未到案的理由是否正当未进行调查,在此情况下就对李某直接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并使用手铐不正确。出此之外,如果派出所对被讯问人进行讯问,不应当在24小时后才进行讯问,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对案情复杂,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所以,派出所对本案的处理是不正确的。
法律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案例四 限制嫌疑人人身自由60小时是否合法
案情摘要:
某日下午,张某指使李某等人对与其有宿仇的许某某进行殴打,致使许某某被打伤。县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将相关人员口头传唤到局里调查处理,同时对张某进行了强制传唤,经过两天的讯问查证后,因许某某的伤势结论暂不能确定,该县公安局又将本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进行刑事立案后又对张某办理了拘传手续,又进行了12小时的讯问。故张某在公安局接受调查讯问的时间为60小时。许某某的伤情后经法医鉴定确认为轻微伤。县公安局查明事实后,撤销了刑事立案,又以治安案件对张某进行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治安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张某接到处罚决定书后认为,县公安局对其限制其人身自由60小时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滥用职权行为,故对此事提出控告。
问题:
县公安局对嫌疑人张某限制人身自由60小时是否合法?
评析:
县公安局对行为人张某采取强制传唤的时间已达48小时,在受害人许某某的伤情还未确定即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县公安局又对本案采取刑事立案,又按刑事强制措施程序对张某进行拘传。后许某某的伤情鉴定结论确认为轻微伤,县公安局根据查明的事实及证据证实,又按治安案件对本案进行处理,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讯问查证。公安机关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但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故将张某传唤到案后,应在12小时内进行讯问,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再之,在缺乏证据的条件下就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以,县公安局限制其人身自由60小时违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案例五 公安机关有权对酒醉的人进行约束
案情摘要:
某日的傍晚,某市110接群众的报警,称在该市的一家商店门口有一男青年在闹事,三分钟后巡逻警察赶到事发地点,见到该男青年头上流着血,并正在毁坏路边的防护栏等一些公共设施,对旁人的劝说也不予理睬,还开口骂人。警察当即进行制止,但无效。接触中发现该男青年满口酒气,处于酒醉状态,行为和举止已失控。巡逻警察便将其强行带回公安机关,对其人身自由予以了限制。第二天,该男青年酒醒后,公安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并指出该男青年酒醉过程中对公共设施所造成的损害要予以赔偿。尔后将其放回。一个星期后,该男青年的亲属与其一道来到公安机关,提出9月3日的傍晚该男青年是由于参加朋友的婚宴喝了一些酒,酒醉后虽然有一些过激的行为,但是不至于导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对公安机关所实施的限制约束行为表示不满,认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提出申请复议,要求复议机关确认原公安机关所实施的约束行为不合法,并要求赔礼道歉和行政赔偿。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招警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招警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招警复习资料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