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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考试要点集萃之宪法知识

公务员2007-04-03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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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考试要点集萃之宪法知识(7)


  (3)国务院的职权
  国务院的职权也就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权,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法规制定权。包括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的权力。
  ②提案权。为了完成宪法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规定的各项任务,国务院有责任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提出有关的法律草案、计划和报告以及计划和报告的执行情况,等等,经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议批准,使之成为指导社会生活和经济建设的法律文件。
  ③领导权。包括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和监督权。
  ④管理权。包括对国防、民族、民政、文教、经济、华侨、外交等各项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权。
  ⑤任免权。主要是对全国行政人员进行任免和奖惩的权力。
  ⑥紧急状态决定权。是指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⑦其他职权。主要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通过明确的决议,以法律形式授予的上述列举权力之外的职权。
(4)国务院各机构
①职能机构。国务院的职能机构就是国务院为履行其管理社会的职能而成立的业务机关,即指国务院的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各部委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对国务院总理负责。
  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至4人;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委员5至10人。部长和主任都是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各部委首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委务会议和委员会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请示、报告和发布的命令、规章、指示。
②工作机构。国务院的工作机构是国务院和各部委为完成特定管理任务而设立的、相对独立于各部委的专业机关,即指各专业局、署、室。直属于国务院的专业局也叫国务院直属机关,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参事室等。直属机构的法律地位低于各部委,其负责人也不是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他们的任免由国务院自行决定。直属机构中还有直属的事业单位,如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国家地震局等。此外还有各部委所管理的专业局,叫做国家局,地位低于国务院直属局,如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等。
③办事机构。办事机构是协助总理处理专项事务和内部事务的支持机关,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务院办公厅,由国务院秘书长领导,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办公厅下面也设立一些机构,如港澳办公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15?中央军委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
(1)中央军委的组成和任期
  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主席和其他组成人员。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主席的提名,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委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为期5年,但没有届数限制。
(2)中央军委的责任
  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有权对中央军委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最后决策。
  宪法规定,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从而确认中央军委在中央国家机关体系中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也确认了我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的性质。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委主席和其他组成人员。
  16?最高人民法院
(1)最高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统一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2)最高人民法院的组成和任期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副院长若干人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他既是国家最高司法人员,又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领导人。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每届任期相同,即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对于副院长等人员则没有专门的任职届数限制。
(3)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就是依照法律程序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解决社会纠纷。
(4)最高人民法院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最高审判机关,从法律角度上说,它在工作中只服从法律。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7?最高人民检察院
(1)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国家最高检察权的机关,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重要工具之一。所谓国家检察权,就是为了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的监督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系统中居于最高地位,是最高的法律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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