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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事业单位2023-06-13gzhgz.com信息来源 公众号消息群免费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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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安顺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查询

  请考生即日起自行登录“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23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01室(面对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主楼右侧1楼入口)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按照《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120分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并放宽到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6.报考限定户籍岗位的,迁入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户口簿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印证。

  7.报考定向招聘在贵州省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统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9.报考定向招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0.报考定向招聘镇宁自治县(不含黄果树旅游区)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须持本县乡(镇)党委出具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持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1.报考教师岗位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暂不提供),在2023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2.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镇宁自治县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五、有关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本次招聘面试等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参加本次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知晓并遵守《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的规定,并按要求自行携带和佩戴口罩。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招聘咨询电话:0851-36225153

  附件:

  1: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示例).doc

  4: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x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本次招考相关简章

  •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我县2023年事业

    2023-03-28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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