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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专业技术职位素质测评方案

选调生2023-11-16gzhgz.com信息来源 公众号消息群免费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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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专业技术职位素质测评方案

  单位简介: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性评价,编制环境质量综合报告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预警技术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技术标准等验证工作。

  根据《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制定并发布本方案。

  一、测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测评对象

  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申报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1501职位(岗位名称:监测三处专业技术职位,主要从事水生生物监测,构建贵州特色水生生物监测技术规范,参与建立贵州特色的水生态评价体系,科学评价贵州省水生态质量,编制专题环境监测报告与调查评估报告工作)和201502(岗位名称:监测四处专业技术职位,主要从事污染物分析检测工作,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技术标准等验证工作),并经报名及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1)。

  素质测评程序

  本次素质测评工作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定向选聘分为线上测评和线下测评,均由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行组织。

  线上部分:

  (一)线上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岗位:线上素质测评地点为贵阳观山湖区兴筑东路217号环保科技园3号楼504室开展,于11月19日一天完成。

  (二)线上素质测评方式:

  (1)线上素质测评采用网络素质测评方式:素质测评人员在符合测评要求的场所通过自备的设备下载并登录“腾讯会议”(详见附件2)。线上素质测评主要考察参加素质测评人员专业背景、学习经历经验与岗位需求符合程度。个人线上素质测评时间15分钟,以百分制计,最低分不能低于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再参加接下来的环节。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根据素质测评情况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后,按需求岗位数1:5人数进入线下素质测评环节,未达到1:5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线下素质测评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线下素质测评环节。

  (2)线上素质测评顺序:根据参加测评编号排序进行。

  (三)线上素质测评组织设置

  根据本次招聘的岗位和专业要求,本次素质测评工作设考题组、素质测评组、监督组、保障组。

  线下部分:

  (一)线下素质测评岗位、时间:2023年12月2日全天,素质测评人员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线下素质测评。

  (二)线下素质测评地点:环保科技园3号楼404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兴筑东路217号环保科技园3号楼)。线下素质测评地点设:素质测评考场404室、候考室504室、候分室312室、试题室404室。

  (三)线下素质测评方式及顺序

  (1)线下素质测评采用现场素质测评:素质测评当天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参加线下素质测评人员专业及综合素质,线下素质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线上素质测评成绩不带入线下素质测评。素质测评时间15分钟,以百分制计,最低分不能低于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再参加接下来的环节。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根据现场素质测评情况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后,得分最高者作为拟录用人员。

  (2)线下素质测评顺序:当日现场抽签产生。

  (四)线下素质测评组设置

  根据本次选聘的岗位和专业要求,本次线下素质测评工作设试题组、监督组、联络组、工作组。

  (五)线上线下素质测评成绩统计

  线上线下素质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线上线下素质测评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统计,线上素质测评成绩不带入线下素质测评,线下测评的得分为最终成绩。

  (六)确定签约人选

  素质测评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选调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最终确定的签约人选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签约。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调工作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生态环境中心纪检委员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选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选调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须密切关注“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zzb.zhikaocn.com/390)发布的相关选调工作信息,并保持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此次线上素质测评,素质测评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提前做好测评准备。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线上素质测评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详见附件3),请认真遵守。因素质测评人员操作或素质测评人员设备等原因影响测评工作由素质测评人员自行承担。线下素质测评具体流程在线下素质测评时再做说明。

  (五)素质测评工作咨询电话:0851-85571779;监督电话:0851-85566134。咨询及反映监督事项时间:工作日09:00—17:00。

  五、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报省生态环境厅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六、本方案由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参加测评编号

1

曾雨霖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01

2

李少梅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02

3

杨冰玉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03

4

胡雪梅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04

5

匡卓然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05

6

王谢军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06

7

赵心玥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07

8

杨雪梅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08

9

李 政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09

10

罗文慧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10

11

刘佳美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11

12

向志强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12

13

蒋齐旗

监测三处专业技术岗

201501

202413

14

张振川

监测四处专业技术岗

201502

202414

15

李 亚

监测四处专业技术岗

201502

202415

  附件2:

  线上素质测评操作流程

  一、线上素质测评的时间:2023年11月19日上午8:30到12:00。

  二、线上素质测评方式:

  本次测评采取在线“云面试”的方式进行。素质测评人员在符合测评要求的场所通过自备的设备下载并登录“腾讯会议”,通过设备进行素质测评。

  三、线上素质测评登录

  2023年11月17-18日全天省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人员将联系参加素质测评人员登录“腾讯会议”进行测试,2023 年11月19日正式进行素质测评。

  四、素质测评前的准备

  (一)素质测评人员所登记手机号码始终保持畅通,如因手机号码无法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而影响素质测评顺利进行的,后果由素质测评人员承担。

  (二)在正式开始素质测评前,请素质测评人员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素质测评过程中由于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素质测评无法正常进行的,由参加素质测评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素质测评场所及人员要求

  (一)素质测评所在的测评环境应为光线充足、封闭、无其他人、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场所内不能放置任何书籍及 影像资料等,素质测评人员不得在网吧、茶馆、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参加测评,素质测评人员所处场所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

  (二)素质测评人员应参调整好摄像头的拍摄角度和身体坐姿,并确保上半身能够在电脑端的摄像范围中,拍摄角度应避免逆光。

  (三)素质测评人员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严重失真的设备,上半身不得有饰品,不得遮挡面部(不得戴口罩、遮挡面部的耳机等)。

  (四)进入素质测评等候室将对素质测评人员本人身份进行认证,测评全程请确保为素质测评人员本人,不能替考。

  六、纪律要求及处理

  素质测评人员需严格遵守测评纪律,相关要求及处理详见(附件3)。素质测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测评或违反测评纪律的,成绩按无效处理。素质测评人员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测评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附件3:

  线上素质测评违规相关要求及处理

  第一条 素质测评人员不遵守测评场所纪律,测评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测评违纪:

  (一)所处测评环境同时出现其他人的;

  (二)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退出测评系统或多屏登录测评端的;

  (三)离开座位、离开监控视频范围、遮挡摄像头的;

  (四)有进食、进水、上卫生间行为的;

  (五)有对外传递物品行为的;

  (六)未经允许强行退出测评软件的;

  (七)其它应当视为本场测评违纪的行为。

  第二条 素质测评人员违背测评公平、公正原则,测评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测评作弊: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测评的;

  (二)非素质测评人员本人登录测评系统参加测评,或更换作答人员的;

  (三)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的;

  (四)翻阅书籍、文件、纸质资料的;

  (五)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除答题外的通讯工具,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

  (六)其它应当视为本场测评作弊的行为。

  第三条 素质测评人员在测评过程中或在测评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素质测评人员实施了作弊行为:

  (一)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

  (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素质测评人员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经后台发现,确认素质测评人员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六)若发现素质测评人员有疑似违纪、舞弊等行为,测评结束后由考务人员根据测评数据、监考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舞弊的;

  (七)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 素质测评人员有第一条所列测评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测评成绩。

  第五条 素质测评人员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测评舞弊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测评成绩。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如素质测评人员因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素质测评人员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测评视频数据缺失,而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测评有效性的,取消本场测评成绩。

  第七条 素质测评过程中,如视频拍摄角度不符合要求、无故中断视频录制等,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测评有效性的,由素质测评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第八条 素质测评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系统更新、断电断网等问题导致测评无法正常进行的,测评时间不作延长。

  第九条 素质测评过程中,若素质测评人员没有按照要求按时进行登录、作答,后果由素质测评人员承担。

本次招考相关简章

  • 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贵州省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党政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北京大学等40所高校,中国政法大学等9所高校部分专业(附件1)

    2023-09-21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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