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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体检有关事宜公告

事业单位2024-07-09gzhgz.com信息来源 公众号消息群免费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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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体检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贵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及我校《参加2024年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规定,为做好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和对象

  (一)体检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

  (二)体检地点:体检当天确定

  (三)体检对象: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方案的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线上初评、现场评审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各引才岗位按现场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集中时间。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08:00前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光校区南大门集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至08:10仍未到达者,视为放弃体检;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择优递补考生。考生亲友不得陪同至体检医院

  (二)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好约600元现金随身携带,在现场交体检医院(金额待定)。

  (三)体检时持证要求。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请考生带上两张1寸或2寸近照,底色不限。

  (四)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学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本次体检由学校确定指定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医疗单位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前3日内,注意正常饮食、作息,勿熬夜,不要进食过于油腻和太甜太咸的食物,不要饮用酒类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20点后禁食。

  (三)体检当日早晨,请考生不要饮水和进食,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腹部B超)后,方可进食。

  (四)体检前,请按照体检工作人员要求列队、唱名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

  (五)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六)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女性妇科检查及尿常规检查须在月经干净后3天进行。

  (七)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得漏检、弃检,未体检完所有项目或放弃某一项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抽血、腹部B超检查需空腹进行,无性生活史及月经期的女性请勿做妇科检查。

  (八)体检结束,在工作人员确认考生体检项目已经全部结束,且体检指引单交回服务台,并告知可以解散时,考生才能凭身份证领取本人通讯工具离开。体检完毕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

  (九)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录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纪律监督

  体检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体检事宜咨询: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1-82519011

  附件:

  附件一: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二: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体检告知书

  中共贵阳幼儿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组织人事部

  2024年7月9日

  附件1: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需求人数

姓名

备注

1

1

秦晓阳

 

2

1

李佳嘉

 

3

1

苏林峰

 

4

1

杨高

 

5

1

褚禹

 

6

1

尹晓飞

 

7

2

马秧子

 

8

冯明珍

 

9

2

王鑫

 

10

陈英

 

合计

10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

  为准确反映各位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和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特在体检前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务必遵守。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须于7月11日上午08:00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体检。

  3.所有通讯设备必须在集中环节交工作人员统一暂存,如发现未上交的,无论是否处于开机状态,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过程中,考生若发现体检医生与本人有《公务员

  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回避情形,要主动告诉工作人员并实行回避,否则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报出自己姓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不得无理取闹。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6.考生须主动听从医生和工作人员的安排,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未体检完所有项目擅自退场或放弃某一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须经带队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7.主检医师认为需要作进一步检查才能判断的,可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附加检查项目,由体检医院与引才部门商议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按规定进行检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8.体检时,应如实回答医生的病史询问。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后,在带队人员的指导下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病史,并在受检者签名处签名。对故意隐瞒病史(包括服用降压药物史)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9.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晚20:00后空腹禁食。抽血后请按压针口2至3分钟,以免出现血肿。采集尿检标本时,请取中段尿液。

  10.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1.请勿改变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变更联系方式,请主动与引才单位备案。若因考生登记的联系方式变动或通讯不畅,造成引才单位无法联系到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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