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法律常识部分民法辅导:合同
第十节 合同
一、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是指依 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
合同有效,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实现债权,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如果无效,法律
认定其不能产生当事人追求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不能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实现债权,故
有人简称无效合同为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法律对当事人意图设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予认
可和保护。
合同有效,则合同为当事人履行义务、主张权利的依据, 是人民法院、仲裁机关解
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依据。这与无效合同有根本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可作为诉因之一,但当
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依法律规定而产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只能作为某种证据,不
能作为判决和裁决的依据。
二、合同成立要件和有效要件
当事人就民事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意,合同即为成立。所以,合意是合
同的成立要件。法律对当事人的合意,符合有效要件的,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对
不符合有效要件或欠缺有效要件的,则分别依具体情况按无效、可撤销和效力未定(可追认)
处理。
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按照《民 通则》第55 条的规定,合
同的一般有效要件是三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
会公共利益。
三、效力未定合同,又称为可追认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权利人追认
才能生效的合同。
可追认的合同有四类: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合同 》第47 条第1 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
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年满16 周
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为完全行为本.文,来.源,于.贵,大.在,线.www.gzu521.net 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还包括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如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老年痴
呆症患者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两类,一类是不需要其法定代理人 (其监护人为其
法定代理人)追认就可有效的合同,这就是效力未定的合同。纯获利益以及与其年龄、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
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可产生效力。
例如:某15 岁的少年买了一双普通的球鞋,不必经追认就有效;其买了一台3000 元
空调,须经追认,未经追认不生效力。对需要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缔结合同的人)可以 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1 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
人未作表示的,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
的方式作出。所谓善意”,是指相对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 没有义务知道与其订立合同
的人欠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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