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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刑法辅导:常见公职人员犯罪类型

公务员2010-05-10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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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刑法辅导:常见公职人员犯罪类型(4)

    九、徇私枉法罪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构成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

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

判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l)本罪的客体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或国家的司法公正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了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行为。

具体而言,徇私枉法表现为如下行为:①使无罪之人受刑事追诉;②包庇明知有罪之人而使

其不受追诉;③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3)本罪的主体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所谓司法机关,这里是指依法行使刑事执 权的

特定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只有前述四种机关的侦查人员、

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及其主管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因此,如果行为人因过失造成对有罪者作无罪判决,

对无罪者作有罪判决,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以及将此罪判为彼罪,将彼罪判为此罪等等

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十、枉法裁判罪

     (一)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构成

    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本_资料,来.源/于;贵_州学,习.网 gzu521.com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

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l)本罪的客体与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基本相同,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司法

公正。但严格意义上讲,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与审判公正。因为司法

法活动还包括立案侦查与审查起诉活动,而本罪只涉及审判活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为行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由此可见,本罪客观

方面有几个特点:①枉法裁判的行为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②必须是行为人故意违法

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③枉法裁判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3)本罪主体为司法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人员及其主管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必须是行为人明知而故意地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如

果行为人过失地作出不公正判决,或者因为业务水平低下而作出错误判决,均不能作为犯罪

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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