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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笔试成绩公告)

六盘水人才招聘网2023-07-07gzhg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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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类别:医疗卫生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编外合同

招聘人数:2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gzlps.pzhl.net

报名时间:7月11日 至 7月13日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1日

招聘进度:笔试成绩公告

贵州好工作提示您: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违法行为,请提高警惕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2005年,占地面积46亩,开放床位600张,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为一体的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是全市精神病、结核病、艾滋病诊疗质控中心,全市第一家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公开考核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具有护士资格证护理人员20名。

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对待岗位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刻苦钻研技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较强的沟通、适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2005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2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吸毒及有吸毒史的;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lps.pzhl.net)提交报考申请,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到200K之间)。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随即进入网上资格初审环节。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2023年7月13日17:00前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的,报名信息无法进入审核流程,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4日下午17:00。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lps.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查不合格的,将在系统内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已提交报考申请但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7月13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7月13日17:00至7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1.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医院审核同意后予以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申请,经系统同意后进行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下午17:00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gzlps.pzhl.net)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至7月20日下午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zlps.pzhl.net)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

  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

  科目:医疗卫生类(护理岗位)《医疗综合知识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纸质件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公众号复审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另行组织考试。

  八、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体检、薪酬待遇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薪酬待遇按照《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1-3个月。

  十、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及时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存入个人档案。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所有。

  咨询电话:0858-810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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