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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简章(面试公告)

遵义人才招聘网2023-11-12gzhgz.com 公众号消息群免费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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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类别:社工

单位名称:湄潭县

单位性质:政府机关

劳动关系:编外合同

招聘人数:6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

报名时间:11月16日 至 11月18日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

招聘进度:面试公告

贵考易提示您: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违法行为,请提高警惕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组发〔2023〕5号)要求,为加快湄潭县城市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和高素质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选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选聘工作在湄潭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湄潭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62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及学历基本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1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放宽选聘条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②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社会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在县属国有企业工作1年以上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2.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截至2023年11月16日仍在岗(含2023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截至2023年11月16日,湄潭县内仍在岗的村(社区)脱产干部。

  8.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人员。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9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8:30。

  (五)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9:00至11:30,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选聘信息通过“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微美湄潭”“湄潭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在选聘期间,报考人员须关注上述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选聘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在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期间登录“遵义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通过点击“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并自行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再上传《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审核。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表》、相关承诺书等内容,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二是考生如因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选聘简章》《岗位表》资格条件,在选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的,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是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选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选聘环节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五是考生在填完报名信息,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进行审核。在报名结束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进入待审状态,此时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六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须再次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进行提交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湄潭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选聘单位组织实施,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登录“遵义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通过点击“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选聘工作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51-24221537)。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1月18日17:00之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进入“遵义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通过点击“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后提示成功的,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自身原因不能参加任一选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且不予退费。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meitan.gov.cn/home/)和“遵义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向社会公布。岗位选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选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笔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3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8:30期间登录“遵义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List),通过点击“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链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五)考试形式:本次选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六)笔试成绩查询: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同时也请关注“微美湄潭”和“湄潭党建”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七)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事宜统一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无人接听、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定向本县户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需提供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证明原件一份;

  (4)在县属国有企业工作1年以上人员,需县属国有企业出具截至2023年11月16日在所属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各一份;

  (5)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截至2023年11月16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一份;

  (6)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2018年11月16日以来的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复审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程,在选聘任何环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工作。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选聘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九、体检

  根据职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选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会同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选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tan.gov.cn/home/)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聘。经公示无异议,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薪酬待遇按湄潭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可通过电话咨询了解。

  十二、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选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选聘环节的通知事项,请关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通知,考生须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选聘简章》全部内容。选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选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十四、本《招聘简章》由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221537(选聘工作办公室)

  0851-24253248(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表

  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17.50 KB)

  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1日

湄潭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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