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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参考题(二)

公选遴选2006-12-30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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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参考题(二)(4)


2、试述“信赖保护原则”是政府信用的基础。
答:诚实信用是规范私法活动的最高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诚实、善意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信赖保护原则,实际上是诚信原则在公法领域的适用,它要求政府应当以诚取信,树立诚信政府的形象。我国《行政许可法》首次在立法中规定了信赖保护原则,其立法原意就是在行政许可中要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不能损害老百姓由于相信政府而投入的权益。当然,信赖保护也是一个对行政机关各种行政行为的普遍性要求,是人民拥护政府、维护政府管理权威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权力必须以一种可知的、可预测的方式行使。只有这样,才能给相对人的行为提供规范和指导,相对人才有可能对自己将来的行为进行筹划、安排和控制,整个社会才能有条不紊地处在良好的秩序中。如果行政机关出尔反尔,失去信赖,其代价是必然增加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基于上述理念,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失信行为给经济带来的是高成本、低效率。行政机关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信力,对相对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得的利益,不得随意变更和撤销,否则,公众的个人权利、公共利益乃至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将处于不稳定、不连续的状态之中,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权威,造成政府信用危机,而且可能会带动整个社会不严格遵守法律,形成全社会对他人合法权利的漠视,摧毁人们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对此,行政许可法对变更和撤销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信赖保护原则,不仅是对行政许可本身的规范,也是对整个政府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应全面体现在其他行政活动中。
总之,建立诚信政府、保护公民的信赖利益是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作为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各级政府应该树立自己良好的诚信政府形象。
3、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的,应当如何处理?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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