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9公务员申论:提出对策的快速突破四步法

公务员2008-08-12人事考试网信息来源

A-A+

2009公务员申论:提出对策的快速突破四步法

第二节 提出对策的快速突破四步法

  申论考试主要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要求考生对材料有很好的把握,并进行加工和处理,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而这些工作是在前面概括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的。申论对策的提出必须符合一个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行动准则,要按着一定的步骤开展。提出对策的快速突破四步法具体分析如下:

  一、第一步:确定问题

  所谓问题就是材料所反应的矛盾,只有发现问题,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从而解决问题。因而首先要明确材料所反映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首先,应明确角色。就是要弄清楚谁是解决问题的主体,即由谁来就题目所给出的问题进行决策,明确了谁是主体,从主体角度出发来提出对策。

  其次,应进行风险预测。每一项决策都存在风险,所以对风险进行预测是有必要的,要考虑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与可能带来的收益的比例关系,从而尽可能使风险系数减小。

  再次,进行因素分析。要估计哪些因素会影响你的决策,并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排除不利因素,利用有利因素,从而因势利导,增加决策的可行性。

  现结合下面这份给定材料来具体分析如何确定材料所反映的问题:

  (1)因为要修建长江大桥引桥,10层新楼刚入住就要拆。一栋新楼为何如此短命?

  交房仅半年,高10层,所有建设手续都齐全的一栋新楼转瞬却要被拆掉半边,如此怪事发生在重庆市鱼洞水鸭凼隆盛大厦上。该大厦也许会因此成为该市“最短命”的一栋新楼。80多名刚拿到新房钥匙的甚至刚装修完毕的业主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转眼我们就要从新业主变成拆迁户了,我们的损失究竟由谁来买单,是开发商还是政府部门?究竟是谁让这楼建起来又让我们来买的?”

  (2)住户们叹息道:建好就拆,为哪般?

  隆盛大厦共5个单元,呈“L”型。因修建鱼洞长江大桥引桥,导致大厦1、2单元被拆一事,在这里的业主间已是人尽皆知:“立交桥要占用大厦的1单元所在位置,而1、2单元结构连接在一起,密不可分,因此,整幢大厦就要拆掉1、2单元。”住户们一说这事儿就来气。

  “我8月31日高高兴兴搬到这里来住,9月1日就听说房子要拆掉,说是已经在搞拆迁摸底了,当时我们全家人都懵了,你说家里的东西是添置好还是不添置好?”已花了4万多元装修的二单元4—3石正兰女士唉声叹气。

  “花了一生的积蓄20多万元买个门市,2004年4月15日才拿到钥匙,现在又要拆了!你们说我还敢做什么生意?”隆盛大厦2单元一门市的李女士对此也很不满。她说,楼上的住户有的刚装修完,有的正在装修或准备装修,听说房屋要拆,大家都进退两难。“修一座桥10年前恐怕就应该有规划了,像这样建房子,修了马上又要拆,有关部门对这样荒唐的事情怎么解释?”

  二单元10—2的住户李女士的家正在装修,“上个月才拿到房产证,哪个想被拆!”李女士显得很无奈,她说:“买房子就是用来住的,就算拆房也还得等个一二年吧,我们也只有先装修住进去再说了。”

  二单元4—1的向友太和10—1的刘宗瑜夫妇刚从巴南区规划局“打探消息”回来。向友太称:“据说过去的规划是6车道,只需拆1单元的那个临时性门面;现在要改成8车道,就要拆两个单元。区规划分局说他们没有负责这个项目,不能提供具体详细的情况,让我们到区建委去问,建委又推其他部门,我就搞不懂难道这些部门都不管这事?”刘家8月份刚装修完,正准备修屋顶花园。

  接受采访的每一家人对将来自己住哪里都感到迷茫,有的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进行装修,有的装修了不知道该不该添置家具及饰品。

  (3)拆迁单位宣称:已经进行了拆迁登记。

  在巴南区房管局拆迁办公室,一位女士告知:如果想知道该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内,可到拆迁办对面的拆迁代理公司金点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查询是否开始登记。

  9月26日,记者进入金点公司的办公室,一群工作人员正围坐在桌边讨论什么。“对头,有恁个回事。”三五个人都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我们是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图纸上的红线进行登记的”。其中一位工作人员为记者翻出登记簿。在登记簿上,记者见到了隆盛大厦2单元4—1向友太等人的名字。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这里,工作人员再次肯定地说,他们的确做了拆迁摸底的。

  (4)开发商振振有词:我们有审批文件。

  隆盛大厦售房部刚搬到了二单元2楼。9月23日,记者在售房部见到了值班的工作人员刘德会。刘德会称:该大厦的修建是2001年由区建委等部门审批的,2002年12月份开始动工,2004年4月建成。很多住户都还未搬进去居住,9月份就得到拆迁办的通知:修建鱼洞长江大桥,大厦的1、2两单元要拆除。区拆迁办开始对两个单元的居民进行逐户登记。刘说他当时还向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建议:住户们刚办过房产证,这两单元80户的名单可直接从办证单位的电脑里调。

  记者希望看看建房审批的有关文件,刘德会称,原售房部墙上贴有复印件,原件在老板唐代富那里。记者拨通唐的电话了解该房屋是什么时候审批的。“建委、规划局批了的,你要采访找建委。”唐不愿多谈随即挂断了电话。

  (5)区建委确认:大楼是合法建筑。

  对于隆盛大厦,区建委主任时玉发显得有些陌生。他说:要了解这座大厦有没有合法手续可以在建委里面的档案室或者建管科去查,而大厦会不会被拆掉一半则可以问区开发办。

  巴南区建委档案室里有该大厦的原始资料:巴南区计委于2001年7月5日审批同意了该大厦的立项,同年7月26日,巴南区建委同意了该大厦的选址。该大厦的资料有厚厚一叠,证明了其为合法建筑,手续齐备。记者注意到,该大厦的原始选址标名为“107(道路)特大桥旁”,这座特大桥实际上就是现在的“鱼洞长江大桥”。

  记者在区建委找到了巴南区政府2002年的114号文,该文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海天实业有限公司修建隆盛大厦出让土地的批复》。该文是写给巴南区经济技术开发管委会的,内容如下:“你委报来《关于重庆海天实业有限公司修建隆盛大厦使用用地的申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将位于鱼洞107特车大桥旁的存量土地279平方米(档案室工作人员称可能有笔误,但原文如此——记者注)按有偿有限期使用方式出让给重庆海天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商业、住宅用地。”尽管记者不能确定这“279平方米”位于大厦的哪一方,但可以肯定巴南区政府2002年已知道这栋楼的修建选址。

  (6)规划分局辩称:未负责这个项目。

  建设手续齐全,当年的规划又是谁做的呢?9月26日,巴南区规划分局建设二科的杨林称,已有很多隆盛大厦的住户去问过他们拆迁的有关问题,但该分局没负责这个项目。杨林介绍,巴南区政府曾在2003年3月份出过城乡一体化有关职能移交的文件,该文件规定:2003年4月1日前由区建委办理的项目继续由建委办理。而“鱼洞长江大桥项目由市规划局直接规划,隆盛大厦是由区建委审批的,去年之前我们区的规划主要都是区建委在做”。

  “桥的走向、中线、标高、横断面等很早以前就定了的。”杨林说,“区建委应该知道这事,因为他们每次评审会都要参加。”

  (7)区开发办说道:拆迁是早晚之事。

  区开发办主任何先文说,他们是这座大桥的责任单位。他说,鱼洞长江大桥于1998年开始做规划方案,2004年9月29日,通过了初设规划方案,“按照现有方案,隆盛大厦一定要拆掉一部分的,不过这座桥目前还是个未知数,什么时候才会拆到这里来修立交桥也还是个未知数。”

  区建委的时主任此前曾说:鱼洞长江大桥是明年的“市长峰会项目”,是需要尽快上马的。记者还注意到,2004年4月,重庆市媒体已报道该桥将于今年11月底开工,设八车道,将耗资7亿余元。

  为什么这栋大楼在修立交桥都定了的情况下还能建起来呢?何主任说:“这很正常嘛,原来定的立交桥的位置不在这里,而现在定在了这里,隆盛大厦与今年上半年做的引桥方案相冲突,拆一半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修一座跨江大桥,不对周边土地进行控规吗?当时的控规是否显得不当?”记者问。“计划没有变化快,人家建委、规划等部门也不能完全料到城市的发展。”“那这么快的建了又拆是不是一种很大的浪费呢?”记者又问。“这个就不该我们开发办管了。”他回答说。

  要拆房子就要进行拆迁补偿,谁会为这“迅速”拆迁买单呢?何先文说:“这是正常的拆迁补偿,该赔就要赔,现在只是对红线之内的房子进行摸底,以后要赔偿也是政府赔偿,住户们没什么可担心的。”

  (8)重庆市规划局认定:最终方案难更改。

  “这已是最终方案”。2004年9月24日,重庆市规划局市政处负责鱼洞长江大桥项目的欧吉指着规划图告诉记者:“巴南区拆迁办登记在册的拆迁户,其房屋就在此次修桥的红线范围内。”据欧吉介绍,修桥不同于其他普通工程,必须进行严格的水文、地质等勘测。“鱼洞长江大桥的总体规划1993年就开始进行,2000年8月13日确定了修桥方案,直到目前,该方案确定的线路中心线都没有变更。由于交通量的增加和城市的发展,去年11月份规划方案由原方案的双向4车道改成了双向6车道加悬空双向轻轨三号线的‘三桥’方案。为节约投资,今年8月最终确定了6车道并排双向轻轨三号线的‘二桥’方案。”欧吉进一步解释,目前的二桥方案其桥面比普通的8车道更宽,它对桥头立交也进行了细化、深化,使之更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10月8日,欧吉称:“该方案通过了专家的评审,现已向市政府报批。”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公务员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公务员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公务员申论写作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