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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及授课试讲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事业单位2022-05-09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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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及授课试讲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规定,经兴义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及授课(试讲)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授课(试讲)时间

  兴义市教育局职位:2022年5月28日

  市直、卫生健康系统职位:2022年6月11日

  二、面试、授课(试讲)准考证领取时间

  兴义市教育局职位:

  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市直、卫生健康系统职位:

  2022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面试、授课(试讲)领取准考证地点及要求

  (一)请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若考生本人不能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受委托人须持委托人及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方能领取。提示: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近期(三个月以内)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授课(试讲)准考证领取地点

  兴义市教育局职位领取地点:兴义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兴义市延安路58号)

  市直、卫生健康系统职位领取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东路59号)。

  四、面试、授课(试讲)地点:详见面试、授课(试讲)准考证。

  五、市直、卫生健康系统职位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兴义市教育局职位每位考生的授课(试讲)时间详见(附件2)。

  六、进入面试及授课(试讲)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七、兴义市教育局职位授课(试讲)相关要求及内容详见(附件2)。

  八、疫情防控规定

  (一)面试(授课试讲)入口检测要求

  考生须持面试(授课试讲)当天本人的贵州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授课试讲)。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面试(授课试讲)考点区域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面试(授课试讲)当天“贵州健康码”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核酸检测证明的时间以检测时间为准)。

  面试(授课试讲)当天贵州健康码灰色(即国务院行程卡带“*”号或有国内本土阳性病例报告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五天三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入黔第一天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第二天(间隔24小时以上)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第五天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

  其余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参加面试(授课试讲)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或疑似病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在未完成疫情防控措施前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3.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4.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5.面试(授课试讲)当天,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6.面试(授课试讲)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7.面试(授课试讲)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8.面试(授课试讲)当天贵州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贵州健康码灰码人员,无“五天三检”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9.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10.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授课试讲)。

  11.为确保考生能顺利参加面试(授课试讲),建议考生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

  12.请考生务必注意:如未按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如期参加面试(授课试讲)的结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兴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都将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进行公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看到后相互转告,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59—3915263(兴义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0859—3223676(兴义市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33055

  附件:

  附件1:《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进入面试(授课试讲)人员名单》

  附件2:《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育局职位授课(试讲)方案》

  兴义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及授课试讲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及授课试讲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附件2

  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育局职位授课(试讲)方案

  根据《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规定,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及资格复审,参加授课(试讲)人数为245人。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兴义市202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教育局职位授课(试讲)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授课(试讲)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三)坚持相关工作人员回避的原则。

  二、授课(试讲)方式、范围及时间

  (一)授课(试讲)方式

  报考初中教师、小学教师职位均采取授课(试讲)的方式进行。

  (二)授课(试讲)教材范围

  报考初中教师、小学教师职位均使用我市城区学校现行的相应层次(初中、小学)教材。

  (三)授课(试讲)时间

  每位考生授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

  三、授课(试讲)分组

  为确保专业授课(试讲)标准的统一执行尺度,按照同一职位安排在同一授课(试讲)组,相近专业安排在同一授课(试讲)组的原则进行。

  四、成绩评定及计分方法

  (一)成绩评定:报考初中教师、小学教师职位的评分标准均为《中小学教师授课(试讲)评分标准》。授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计分方法:对7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5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授课(试讲)成绩。授课(试讲)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三)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授课(试讲)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授课(试讲)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五)未参加授课(试讲)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公布

  授课(试讲)成绩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进行公示。

  六、授课(试讲)须知及纪律要求

  (一)授课(试讲)须知

  1.考生于2022年5月28日上午7:30以前进入考点,根据报考学科到指定的候考室统一集中,8:00进行抽签,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取消授课(试讲)资格。

  2.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凭《授课(试讲)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授课(试讲)资格。授课(试讲)时,考生只报抽签号(由两个及以上的学科或同一学科不同层次及报考职位不同构成混合组的考生要加报报考层次及学科),不得报姓名,如通报或暗示姓名,则取消授课(试讲)资格。

  3.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抽签、授课(试讲)。考生在候考的过程中,不准高声喧哗;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自觉将关闭的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登记后代为保管,授课(试讲)完毕后领回;拒绝交出通讯工具,经查实后取消本次授课(试讲)资格。

  4.考生授课(试讲)结束,领取成绩通知单后迅速离开考点,不得逗留,影响考场秩序。

  特别提醒:考生所用教材由考生本人自备。

  (二)纪律要求

  整个授课(试讲)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公开授课(试讲)条件、公开授课(试讲)程序、公开授课(试讲)结果的“三公开”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参加授课(试讲)的考官凡有回避对象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授课(试讲)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使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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