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类别:公选遴选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编内正式
招考人数:5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2月18日 至 12月19日
招考进度:拟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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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退役军人工作,引导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提高在编在岗安置退役士官工作积极性,优化镇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县委编委会议定,决定面向安置在全县各镇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计划
湄潭县环境卫生服务站1名,湄潭县天然林服务站1名,湄潭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名,鱼泉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名,黄家坝街道综治中心1名。
二、遴选范围
本县除湄江、黄家坝、鱼泉街道办事处以外的12个镇在编在岗事业工勤人员中安置的退役军人。
三、遴选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坚持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要主动回避。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4.2019年以前安置在湄潭县各镇所属事业单位的事业工勤人员中退役军人(含2019年);
5.近四年(2019.2020、2021、202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曾受过记过以上党纪、政务处分,或在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5.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五、遴选程序与办法
公开遴选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评分、考察、公示与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9日;
2.报名地点: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提交资料:
(1)《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报名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经所在镇党委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时提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所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加盖单位公章);
(3)近四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获得国家、省、市、县、乡科级单位表彰证书或文件,年度考核优秀证明材料,任股室负责人文件复印件1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2023年12月20日12:00前,各镇将汇总报名材料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全过程,任意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报初审结果。
(三)测试评分
测试评分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分为笔试成绩和加分成绩。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加分:按照择优的原则,本次笔试实行加分政策。
(1)获得国家、省(部)、市(厅)、县(处)级表彰和乡(科)级单位表彰的实行加分,分别为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厅)级3分、县(处)级2分、乡(科)级1分,同一事项获得多次表彰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得一个年度加1分;
(3)任股室负责人每年加1分。
以上三项累计加分总的不超过10分。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及湄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总成绩从最高到低取前4名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总成绩前5名的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拟调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人选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调人选。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另行考察。
(七)选岗公示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进行选岗,由总成绩最高者优先进行选岗,依次类推,选岗确定后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遴选工作日常事务。
七、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遴选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51-2422532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851-24225038(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简章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报名表.doc (40.39 KB)
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
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5日
本次招考最新动态:拟调公示
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拟调公示
按照《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简章》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评分、考察等环节,田景强、黄勇、朱静、兰兴华、申太行5名同志确定为拟调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1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2422532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
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公告
​按照《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工勤人员简章》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评分,现将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备注栏为“★”的为进入考察人员)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851-24225038(湄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湄潭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直工作部门暨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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