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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宪法辅导:国体、政体

公务员2010-03-24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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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宪法辅导:国体、政体(2)

    二、政体

    (一)政体的概念

    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

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 。目前世界各国的具体政体形式分为君主制政体

和共和制政体。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是: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资料转贴于GZU521学习网 ]www.Gzu521.com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

国家权力的机关。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

民监督。这四个相互联 、不可分割的环节,就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表现。

    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为:

    (1)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和反映民意的主要渠道。

    (2)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途径。

    (3)人民代表大会是政府权威合 化的源泉。

    (4)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国家整合的有效组织形式。

    (5)人民代表大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

    (三)国家的标志

    国家形式除政体外还包括国家的标志,即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旗是五星红旗。国徽是以图案组成的国家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

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国歌是代表国家的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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