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威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威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抽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参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2月5日(上午9:00--下午18:00);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地点:威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联系地址:五里岗工业五路、政务服务中心往工业四路方向100米左右处
联系电话:0857-6232557
三、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附件1)。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1份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审核和(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1份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审核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或威宁县教育科技局出具的生源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复印件须经威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威宁县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或证明(加盖街道党工委公章);2019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前往参加资格复审,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责任自负。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发布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关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威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威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短信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威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同时,威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6232557(威宁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7-6650969(威宁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
1: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xlsx
威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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