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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行政法辅导:行政行为概述

公务员2010-03-31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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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行政法辅导: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行政

 

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主要特征有:

 

    (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任何行政行为必

 

须有法律依据。

 

    (2)裁量性,在立法时,必须给行政机关留一个可以自由裁量的余地,否则,它将无

 

有效地实行行政管理。

 

    (3)单方意志性,一般地,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不必与行政相本文-来源_于贵.州学习网 WWW.GZU521.COM 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即可依 自主作出。

 

    (4)效力先定性,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在未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

 

对行政机关本身和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效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服从。

 

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绝对正确,不可否认,行政行为正确与否要经国家有权机关依职权

 

和法定程序审查认定。 (5)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作出的行

 

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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