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务员行政法律理论辅导讲座:国际经济法二

公务员2006-11-02金路信息来源

A-A+

公务员行政法律理论辅导讲座:国际经济法二(3)


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即收入来源国用来针对非居民来自境内的所得。非居民在收入来源国的所得一般包括四个方面,要对这些所得实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必须首先确定它们的来源地,分述如下:  

(一)营业所得  

(二)投资所得  

(三)劳务所得  

(四)财产所得  

财产所得指转让各种财产的所得。  

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与重叠征税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国际重复征税是国际税收关系的焦点,一般指两个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消除或缓解  

(一)免税制  

(二)抵免制  

(三)扣除制  

(四)减税制  

同其他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相比较,减税制最为灵活。  

第四节 国际避税与逃税  

一、国际避税与逃税的概念及方式  

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和国际逃税方面就能够采取两个主要的手段:一是设立基地公司;另一是大搞转让定价。  

所谓基地公司,就是跨国公司在避税港设立的公司,其本身往往并不从事实际经营,而将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的投资、贸易、信贷、劳务、技术转让等所得归在它的名下,以达到不纳税或少纳税的目的。  

所谓转让定价,就是跨国公司在内部交易中利用各国税率高低不一和税收规定各异人为地抬价或压价以达到逃避税收的一种手段。  

第八章 国际海事法  

第一节 国际海事法概说  

一、国际海事法的概念  

国际海事法是调整国际(跨国)商业活动中海上运输关系及其他涉及船舶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又一个重要分支。  

二、国际海事法的渊源  

国际海事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海事法的规范形式。国际海事规范形式有:各国海事法、国际海事公约以及国际海事惯例。  

三、国际海事法的特点  

(一)国际海事法具有悠久的历史  

(二)国际海事法拥有独特的法律制度  

海难救助、共同海损、责任限制、船舶优先权等制度,就是国际海事法所独有的制度。  

(三)国际海事法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  

(四)国际海事法有着明显的统一性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公务员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公务员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公务员公共基础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