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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案例第七章公安行政处罚

招警2006-12-30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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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案例第七章公安行政处罚(3)


问题:
派出所能否对欠缴公粮户进行处罚?本案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评析:
1、派出所不能对欠缴公粮户进行行政处罚。本案违反了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不准参与超范围超职责的非警务活动》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有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权的规定,民警参与乡政府组织的催交两粮工作组的活动属超越职权的行为。按照《派出所组织条例》的规定,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不属乡政府领导,对乡政府的“命令”应当依法予以拒绝执行。
2、滥用警械。《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执行任务,遇有违法犯罪或者其它危险行为时,可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在本案中,马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也未对执行公务造成危害,因而民警赵某某对马某使用手铐是违法行为,对马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也影响了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3、办案程序违法。派出所民警赵某某对马某进行治安处罚违反了办案程序规定,该案在未进行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口头处以200元的治安罚款,且用白条代替收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在办案程序上存在严重错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4、《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

案例六 某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赌案
案情摘要:
某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某度假村聚众赌博,所长即派民警陈某和两位联防人员到该度假村现场抓赌。三人到达后,发现一房间内确有四人正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并在现场查获赌资15300元。派出所的三位同志遂将参赌人员带回派出所分别进行讯问,四人对赌博事实均已供认。此后陈某将情况向所长作了汇报,所长当即作出决定,对参与赌博的四人每人处以治安罚款3000元,赌资15300元全部予以没收。所长并让陈某通知参赌人员家属当天到派出所交纳罚款,陈某按所长的指示对本案进行处理,在收缴罚款后放走当事人。
问题:
本案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评析:
本案的处理不正确,理由如下:
(1)执法主体不合法,联防人员没有执法权;(2)派出所属越权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派出所的处罚权限为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本案的处罚额度已超出派出所的处理权限;(3)滥用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处罚程序的规定,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不能当场决定罚款3000元并没收赌资15300元,应按普通程序或听证程序决定处罚;(4)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依据、内容及申请听证的权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6)违反罚缴分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罚款的行政机关对超过20元以上的罚款一般不能当场收缴,应告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案例七 本案的处理正确吗?
案情摘要:
某日晚,某派出所值班人员前往辖区居民小区内巡逻,发现一房间内有人在赌博,便将赌博人员徐某某、朱某、郑某某当场抓获,三人对赌博行为均已供认。公安机关在全面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普通程序分别对赌博人员每人进行治安罚款2000元并没收了赌资赌具。在办案处理过程中,民警张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向当事人了告知了公安机关处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了复议权和诉讼权,并将三人的权利告知程序合并于一份权利告知书中。当三人到派出所交罚款时,民警便对三人共同开具了一份内部罚没收据。
问题:
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存在哪些程序违法问题?
评析:
本案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问题有:(1)将处罚前知情权的告知与处罚后复议诉讼权的告知同时进行,并将三人的权利告知程序合并于一份权利告知书中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两种权利告知应分别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依据、内容及申请听证的权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2)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机关应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故办案人员通知三人到派出所交纳罚款的行为违背罚缴分离原则;(3)对三人的治安罚款只开一张内部收据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应对三人分别开具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4)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仅援引了三十二条,未援引具体的款和项,存在引用条文不全的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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