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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国家赔偿法

公务员2006-09-02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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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国家赔偿法(7)


 
313.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重合健康权的赔偿标准根据造成公民身体伤害、造成公民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造成公民死亡的不同情况分为:(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收入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另外,造成公民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造成公民死亡的,对其扶养或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14.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情形主要有:罚款、罚金;追缴、没收、扣押、查封、冻结、拍卖财产;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损坏财物等。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分别根据以上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这种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方式为返还财产,但返还财产只返还原属受害人的财产,不支付利息及其他孳息。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赔偿。这种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方式根据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是否损坏或者灭失的不同情形分别处理:①没有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解除对该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济性费用开支。比如房租、水电费、职工基本工资等。对于其可能职得的收益或者营业利润国家则不予赔偿。 
(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赔偿。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本条概括性规定的两方面含义:一是表明我国的国家赔偿对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原则上都给予救济;二是表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权受到国家侵权行为侵害以赔偿直接损失为原则,即一般国家只赔偿因侵犯行为直接造成的已经发生的而且使现有财产直接减少或消灭的损失,至于受害人的可得利益或可期待性利益,即间接损失,则不予考虑。 
 
315.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长时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但应注意,赔偿请求时效仅适用中止的规定,不适用中断的规定。 
 
316.要求国家赔偿是否要交费?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因此,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不用交纳任何费用。同时,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国家不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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