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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国家赔偿法

公务员2006-09-02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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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国家赔偿法(4)


 
296.什么是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如果行政职权行为已经被确认为违法,受害人应当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受害人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金额以及计算依据和理由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只有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才有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97.什么是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因此可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将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赔偿请求一并提出,并要求并案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首先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而后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赔偿。但应注意,对暴力殴打或违法使用武器等侵害受害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事实行为,受害人由于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也就谈不上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了。其只能通过要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确认事实行为违法的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或者虽然确认但不赔偿或逾期不予赔偿或受害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98.什么是行政赔偿诉讼?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行政赔偿诉讼属行政诉讼的特殊类别,其在起诉条件、受案范围、诉讼当事人、证据规则以及审理形式等方面都有自身特点。 
 
299.什么是行政追偿? 
《国家赔偿法》第14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以及《行政诉讼法》第6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根据以上规定行政追偿是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问题,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300.对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造成损害的,国家须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其中,第3项情形的赔偿,是刑事赔偿的重点,这种情形被称为“无罪错判”,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减刑罚已经执行,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造成了被告人人身权损害的事实,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这种赔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判决已经生效,已经生效的判决包括一审不上诉判决和二审终审判决。②已生效的错误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原被告人无罪。再审改判无罪,就意味着原审判决属于错判,这是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③刑罚已经执行,包括判决判罚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或者判决判罚已经部分执行。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根据赔偿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301.对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6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损害的,国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刑事赔偿中侵犯财产权应当赔偿的范围包括两种情况:(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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