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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宪法辅导:国体、政体

公务员2010-03-24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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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宪法辅导:国体、政体

第二节 国体、政体

    一、国体

    (一)国体概述

    国体,即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性质的因素主要有三个:第一,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在

国家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决定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第二,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任何国家

政权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并为一定经济基础服务的;第三,社会的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的内容决定着一个国家活动的发展方向,特别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

主导着国家政策的制定或改变。历史上先后有四种不同性质的国家: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

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二)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国体的明确规定。简单地说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宪法第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就是人民主权的国家。我国宪法第1 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

度。”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于三个方面的因素: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

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上述三个方面 是国家性质的

体现。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有以下基本内容: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

 辱与共。

     (3)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对国家事务实行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

 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共同遵循的规范。

     (4)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不是反对党,而是参政来 源 于 贵/大在线 WWw.gzU521.NEt 党。他们在宪法范围内享有政治自

 由、组织独立、法律地位平等的权利;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挥参政和监督作用。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不是与共产党轮流执政,而是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5)政治协商会议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组织形式。

     (6)各政党必须在宪 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 四)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 .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称为爱国统一战线,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

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

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重要机构。按其性质来说,其是宪 确认的爱国统一战

线组织,但不属于国家机构体 ,不是一个国家机关。政治协商会议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它对国家大政方针等国家和社会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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