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宪法辅导:国家机关

公务员2010-03-27gzhgz.com信息来源

A-A+

公考法律常识部分宪法辅导:国家机关

第五节 国家机关系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性质、地位、产生、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由选举产

生的代表组成,选举产生代表的原则和方法由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实行有限任期制,每届

任期五年。

    (二)职权

    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行使的国家统治权。其主要职

权为:

    1.制定、修改宪法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宪法的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 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 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2.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

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

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对以上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权予以罢免。

    3.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批

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4.全国人大有权监督人大常委会和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监督方式是改变或撤销不适当

的决定或命令;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质询和询问; 察:组织对特定问题的调查。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_资料,来.源/于;贵_州学,习.网 gzu521.com的常设机关。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

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当中,一般应该

包括:(1)来自中国共产党的代表;(2)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的代表;(3)工、

青、妇等社会团体的代表;(4 )人民解放军的代表;(5)人口在100 万人以上的各少数民族

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都是5 年。但全国人大常委会

任期的计算方法是:从本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开始,到下届全国人大第一

次会议产生新的常委会时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和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

果担任上述职务,则必须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辞去常委会中的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

委员长工作。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的会议,一般每2 个月举行一次;有特 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辅导课程

特别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公务员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机构发布为准,本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负任何职责。
转载贵州好工作公务员信息请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gzu521.net)。信息版权归原始作者所有。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修改或删除处理。

公务员公共基础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及时获取"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