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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能复习之分类强化专题(十)

公务员2006-10-31gzhgz.com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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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能复习之分类强化专题(十)(3)

  提出问题

  针对上述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概述材料反映了政府的哪项职能?

  分析问题

  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在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陕西省周至县政府土地违法问题进行的调查,主要体现了行政监督系统中的内部监督。不但包括了内部监督中的一般监督、职能监督,更体现了内部监督中特设监督机构的监督,即行政监察。

  写作范本

  行政监察是指国家监察部门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也有人称之为专门监督。行政监察机关是国家设立的行政系统内部的专门监督机关,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人员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职务行为及与其相联系的个人行为实施监察。行政监察属于我国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行政监督,是整个国家行政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我国的行政监察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部门。1987年,国家监察部正式组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对陕西省周至县的土地违法问题,我国监察部履行了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职责,有效行使了它在监督过程中的调查权和建议权。经过调查,基本查清了周至县政府在土地未经依法批准使用的情况下,非法征地占地、破坏耕地、不依法补偿并拖欠征地补偿费、违法动用警力羁押群众等违法行政的事实。在调查的基础上,监察机关有权就监察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提出建议。

  材料中,监察部行使了它的建议权,陕西省有关方面也采纳了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的建议,依法追究了周至县政府相关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

  尽管行政监察在行政监督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它本身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政府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抽象行为,行政监察机关无权改变或者撤销,只能依据监察法提出监察建议。对于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不能改变或者撤销,或者责令其重新做出行政行为,而只能依法责令被监察对象停止该行为。因此,在内部监督系统的建设中,应当将行政监察这样的专门监督与一般监督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补充,以发挥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材料中,监察部对周至县政府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监察除联合了国土资源部的职能监督外,还得到了陕西省政府的大力配合。陕西省政府作为内部监督的主体之一,有权对其所属的周至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中的一般监督。陕西省政府依法行使了它对下级政府的监督权,责成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对周至县政府的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并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要求违法圈占的土地该退还农民的,要坚决退还;拖欠的征地补偿费要限期支付;对违法征地、拆迁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从而在保护国有土地资源的同时,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审计显神威 两“乡官”落马

  材料正文

  2000年年底,在湖南省麻阳县高村乡召开的乡人代会上,乡长段绍宏、副乡长李叶细被人大代表依法罢免了职务,该县县委也对他们做出了开除党籍的处分。消息传出,全县百姓奔走相告,交口称赞:是审计部门挖出了这几个“败家子”。

  1.“首富乡”干部工资久拖不发

  高村乡是麻阳县的“首富乡”,年财政收入300余万元,过去乡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均能按时到位。可是,段绍宏和李叶细走马上任不到一年,高村乡的财政状况却每况愈下。1999年底,乡政府欠外债近70万元,并欠发干部职工4个月工资。

  高村乡的干部职工不能相信,昔日的“首富乡”不到一年时间竟穷到如此地步,于是纷纷质问乡政府有关人员,乡人大也多次敦促乡政府公布财政收支情况,并向乡党委建议立即召开人大会议,审查乡财政预决算情况。2000年1月,乡有关领导迫于各方面压力,向干部职工做出解释:“乡财政的钱存在银行,因是定期存款,暂时取不出来。”并承诺春节前补发干部职工两个月工资。可二十多天过去了,春节即将来临,干部职工们仍然没有领到工资。干部职工被欺骗和愚弄后,再也压不住心中的怒火,一名驻高村乡的县人大代表带着四名乡干部到县里要求对高村乡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审计部门呈交满意答卷

  麻阳县委和县人大领导非常重视他们反映的情况,立即委托县审计局对该乡的财政收支情况、主要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

  经过为期半个多月的现场审计,审计人员基本查清了高村乡199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并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了高村乡199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收入项目成本过高,造成财力匮乏;二是未真正执行预算,如招待费年初预算6.78万元,实际开支44.7万元;三是违规发放各种津贴3.73万元;四是隐瞒、截留县级收入3.27万元;五是支出把关不严,报销手续不齐全,段绍宏、李叶细等领导存在严重以权谋私问题。审计结果在高村乡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县领导对此也高度关注,县委、县人大责成有关部门对高村乡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县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审计部门提供的基本事实进一步查明,段、李二人在任职期间共贪污公款3.6万多元,非法占有公款1.1万多元,同时,他们对乡财务管理混乱、开支失控等问题也负有领导责任。

  3.掌声饱含着信赖和支持

  段绍宏、李叶细的经济问题被披露以后,高村乡全乡50多名人大代表强烈要求尽快召开人大会议,依法罢免段、李二人的职务。

  2000年年底,高村乡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在预备会讨论会议议程时,14名乡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了《关于罢免段绍宏乡长职务和李叶细副乡长职务的议案》。由于代表联名提出罢免议案在麻阳县尚属首次,高村乡人大主席团感到事情重大,立即请示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很快做了明确答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罢免议案,符合地方组织法规定。民意不可违,大会主席团应将议案提交全体代表审议。

  最后,高村乡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48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了罢免议案。当会议主持人宣布: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会议罢免段绍宏乡长职务和李叶细副乡长职务,程序合法,罢免结果有效时,台下顿时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这掌声中也饱含了对审计工作的信赖和支持。

  提出问题上述材料反映了哪些问题谈谈你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分析问题

  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特设的专门监督机构,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基本的和首要的职能是监督职能。在材料中,麻阳县审计局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查明了高村乡在财政收支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领导的经济责任,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另外,人大、监察部门在本案中各自行使其监督职能,与审计监督形成了有机的行政监督系统。

  写作范本

  审计是行政监督的一种,审计机关通过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同国家财政有关的单位的会计资料、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行为进行审核,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我国审计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麻阳县审计局受县政府的委托,经过为期半个多月的现场审计,基本查清了高村乡1999年度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审计结果报告,为相关部门的查处工作提供了基本的事实依据。通过审计监督,不但可以有效地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严肃财政纪律,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可以纠正各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保证国家政策、法令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由于审计监督具有特定性,它主要是对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而对于政府的其他行为,审计机构不予过问,因此,本案还涉及麻阳县政府对高村乡自上而下的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以及人大监督等。

  麻阳县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主要体现在重视并督促对高村乡的财政收支情况的审查,发现问题后责成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行政监察机关作为维护政纪的重要机关,除受理法律规定的控告、检举和申诉以外,其基本职责在于检查行政机关的守法执法情况,调查处理各种违纪行为。麻阳县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审计部门提供的基本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并查明乡长段绍宏、副乡长李叶细二人在任职期间存在贪污、非法占有公款、以权谋私、渎职等严重问题。段、李二人的经济问题被披露以后,在高村乡全乡50多名人大代表的强烈要求下,高村乡召开了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由14名乡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罢免议案被提交全体代表审议并获最终通过,段绍宏的乡长职务和李叶细的副乡长职务被依法罢免。此刻,人大监督的威力得以显现,其实,从最初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到最终问题的落实,无一不体现了人大监督在行政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行政监督系统的构建有赖于这些监督子系统的有机关联,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必将使作为整体的行政监督系统发挥更大的作用。

  粤人大代表对省环保局的质询案

  材料正文

  2000年1月25日,在广东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广东省佛山市代表团25名人大代表针对广东省环保局提出《对四会市在北江边建电镀城事件处理不当的质询案》。人大代表们对被质询对象的回答不满意,表决结果为:23票“不满意”,5票“满意”,省环保局的答复未获通过。3天后,21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广东省政府建议:撤换省环保局副局长王子葵。由质询案引发人大代表联名建议撤换一名副厅级政府官员的职务,这在广东省20年来是头一回。

  2000年1月21日,即广东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的前一天,依照程序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质询案或询问的有关事项,其中规定“代表联名提出质询案的时间应在本次会议1月23日至1月27日上午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工作报告期间”。1月22日下午,由佛山团代表,佛山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钟信才领衔,共有25位代表联合签名,向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提交了题为《对四会市在北江边建电镀城事件处理不当的质询案》要求省环保局做出答复。代表们在质询案中称:四会市(属广东肇庆市管辖》在北江边建电镀城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未经批准之前就私下接受18家电镀厂进驻建设是违法的。省环保局从去年8月份就知晓此事而迟迟不做处理,使事件发展愈加严重。最近,电镀城有8家电镀厂建成投产,发生了7家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地下管道直接排入北江的严重事件。省环保局虽然多次到四会市做调查,但一直没有到下游征询意见,没有进行依法行政。

  2000年1月2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人大代表对广东省环保局的质询会开始了。

  钟信才代表率先发言。他亮出自己拍到的污水直排北江的照片,质问省环保局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企业设在北江边。

  省环保局局长王荫首先感谢代表们对环保的关心以及对环保局的质询。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副处长及工作人员回答说,经过最近两次的突击检查,发现PH值、氰化物等全部达标,两次调查都没有发现直接排入北江,其中有一家渗漏,但也不是直接排放。一位工作人员还补充说,那照片拍的可能是渗漏水,不是直接排放。

  双方的“争论”开始了。代表们质问为什么他们很早就要求电镀厂停止建设,省环保局却迟迟不做回答。省环保局的答复是:代表们的意见由省领导批给他们,周转了一段时间,一接到意见,省环保局立刻处理。

  代表们说,不说电镀厂选址不合理,废水不达标,就算达标,也不应该选在北江边。省环保局答道,电镀厂该不该上,应该依据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不是某个人说该上就上,不该上就不上。

  代表们意见最大的是,明明知道环评报告未出,省环保局还让电镀厂上马。省环保局说,电镀厂的上马开始就得到四会环保局的同意,以后又请有资格的环评部门进行测评,测评工作目前正在进行……

  随着质询的进行,双方的“火药味”越来越浓。环保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建议代表们多到实地看看,多多调查。杨军辉代表则直言不讳,他激动地说:“省环保局的环保意识还不如我们普通老百姓!你们的体制有问题!编制是不是多了?”他的话引来了代表的热烈掌声。省环保局的回答也不客气:“体制有没有问题上边说了算,编制多不多环保局也管不了。”

  王荫最后做了表态。他再次感谢代表们的批评,承认自己对电镀厂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说:“环保局在这个问题上确实处置不当,监管不力,效率不高,在有些问题上责任心不够。作为局长,我要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现在电镀厂的建设要坚决停下来,我要亲自督办。”听到这里,代表们都予以肯定。

  但他的表态与下属明显不一致。当主持人要求代表们就环保局的答复表决时,代表们都不愿意表决。主持人又强调,王局长是省政府组成人员,是省环保局的第一负责人,对质询回答的表决主要看他的回答,而不是他的下属。

  代表们要求休会。再次开会表决时,只有5人通过,23人反对。

  根据代表法第一章第14条规定,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做答复。1月26日上午,在广东大厦国际会议厅,佛山市代表继续向环保局质询,应代表强烈要求副局长王子葵再次到会接受质询。然而,经过几轮的交锋,王子葵的回答令代表们更加不满。1月26日下午,因对继续质询结果更为失望,钟信才等21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议省政府撤换王子葵省环保局副局长职务的建议》,同时也向大会提出要求约见分管环保的汤炳权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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